合同甲方市水稻原种场公然违背合同法欲收取数十户拆迁农民9000块额外费用
我们是松滋市稻谷溪湿地公园项目在办理拆迁安置周边农民。2016年为了响应市委市政府申报松滋市稻谷溪湿地公园暨小南海生态涵养区的指示精神指映水稻原种场周边55户村民办理房屋拆迁手续。同年6~9月牵头单位甲方市水稻原种场也陆陆续续与乙方各拆迁户签订了《拆迁安置合同》,在合同里明确约定了房屋位于建设南路的松江花园房屋的楼层户号以及房屋的面积(大户型126.3平方,小户型101平方).同时在这份安置合同里没有任何提及完工的房屋与签订合同的房屋面积有差异时的处理方案!2018年10月28日新建安置房松滋松江花园一期房屋交付在即确被甲方代表市水稻原种场杨源告知新建安置房屋面积(大户型126.3和小户型101平方)均较原先安置合同各增加5平方!应该按每平方1800的价格回购,算算一套安置房子需要再额外的增加9000的费用! 这是典型的违反当初甲乙双方签订《安置合同》!合同甲方杨源及市水稻原种场要付全部的违约责任!
看了10月28号,网友allen在松滋人网站关于~<安置房多收9000块面积差额的>的发帖,我作为知情者做了多放调查走访做了此项陈述。事实求实!我也同时希望合同乙方合理表达诉求!相信我们的党我们的政府,那些不依法办事的害群之马终将被清理出队伍!事实终会有被拨乱发正的一天,人民的利益终究会被保障!
我也想这里的拆迁农民做了调查了解,一个家庭呗一般分到两套住房,父母兄弟还有小孩加起来也有六七个,两套刚够,拆迁的补尝能够把新房装修下来都已经是捉襟见肘了!没了土地生活的压力可想而知!
如果以一个商人的眼光单纯的看待这多出的五平方,以及五平方的价值,或许并不多。有的网友也说1800*5=9000并不多!可对与这里的农民确是很大的一比支出,无力承受!一个小县城上班一个月2000左右不吃不喝也要四个半月才交的上!也有网友说几套房子都一百多万了,可以卖一套?试问一家六七个人有的七八个三代人卖了住哪里?卖了去哪里买?买的起吗?
希望网友理解和支持!我们主张依法维权!合理表达诉求!
大家都齐心合力一起去告他们,整个新江口就水稻原种场的补偿最低,还建房还要交狗屁的钱啊!天理何在啊!现在村干部太坏了,西流望月玉岭村补偿高出我们好多了,大家顶起来
春天的花儿 发表于 2018-11-5 13:38
合同面积和实测面积有一些差异不是很正常吗,谁也不能保证一样,觉得面积有问题可以找人测量一下。
你好!现在建筑的角度来看设计和理论误差难免!那为什么签订房屋安置合同的时候没有在合同里有所约定,如果做了约定就不会有这样的纠纷!现在是合同并没有约定,就凭杨厂长的一句话,当然不行!
今天水稻全员出动去讨说法了,希望政府能合理解决,一家六口真不知怎么生活,父母老了,住这房子太不方便,拆迁款都只够装一套房子
合理表达诉求!喷子和歪曲事实的勿扰!相信我们的党我们的政府!
合同面积和实测面积有一些差异不是很正常吗,谁也不能保证一样,觉得面积有问题可以找人测量一下。 宝贝珊 发表于 2018-11-6 21:26
你们补了几套房,他们说是按面积补的。我们没要房补的钱也就够做一套私房。
他们大多都有自己两层小楼房!一辈子没想过要拆迁!这里离是城市近没有物业费没有停车费,可以自己种地养鱼生活很安逸!当初拆迁安置时就向原种场里提出重新划地自己建房就行了没有被批准!拆迁安置地和他们原来的居住地500米之遥,并没有因拆迁享受地利之便!被城镇化是一个很可悲的事情!还有你可以看看今天的~松滋市稻谷溪城市湿地公园是那么的高大上,原来的污水横溢蝶变城现在一个那么美丽的地方!!原来怎么会来的污水四溢吗?因为新江口的城市污水流出来的,城市污水带来的污染让下游的原种场及下下游小南海遭殃!
说的是事实,不可能在多交9000
谢谢!支持合理主张权益!
天外来客xi 发表于 2018-11-5 07:33
合理表达诉求!喷子和歪曲事实的勿扰!相信我们的党我们的政府!
嗯嗯,没有人扰,合理进行吧
打起来才过瘾
请收下我的膝盖 你们补了几套房,他们说是按面积补的。我们没要房补的钱也就够做一套私房。
签订的合同就必须按照合同来进行当时在合同里面怎么不讲清楚?难道我们这个钱让我们老百姓自己承担吗?完全不可能
面子工程,
按照原来合同去争取,多出的面积一块钱都不能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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