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 发表于 2020-11-16 10:54:53

关于加强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松滋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850-2009)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在松滋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未施划停车泊位的路段,严禁机动车辆停放。

二、在松滋市中心城区道路上设置了路内停车泊位的路段,机动车必须按照箭头指示方向规范停放,不准挤占其他停车泊位,影响其他车辆停放、通行。

三、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从严处罚,对以故意遮挡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等方式逃避交通监管的,依法从重处罚。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松滋市公安局2020年11月16日

bbbc 发表于 2020-11-16 11:01:09

张华2047 发表于 2020-11-16 14:01:24

要过年了,你懂的

龚新华 发表于 2020-11-16 21:22:12

在新江口找个停车位太难了,不解决问题,只知道罚款

牧马人man 发表于 2020-11-17 21:00:00

人行道上停上停车必须重罚

两望烟水间 发表于 2020-11-21 11:00:53

不解决停车位的问题就知道罚款   现在出门都只能打车了   

洲8888 发表于 2021-1-25 19:26:23

张华2047 发表于 2020-11-16 14:01
要过年了,你懂的

明白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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