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yskying 发表于 2007-7-24 00:00:32

什么回事,播起广告了.婚外情我不赞同,有得必有失,当失大于得,请你们掂量利害关系再放纵也好.不要到了最后得不偿失.

纯子 发表于 2007-7-24 21:16:45

????????????????

纯子 发表于 2007-7-24 21:16:46

????????????????

纯子 发表于 2007-7-24 21:16:46

????????????????

文静 发表于 2007-7-27 14:39:36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思念</i>在2007-7-23 18:12:49的发言:</b><br/>如果那个婚外的情人是你爱的人,那就好好保护他(她),不要给他(她)太多世俗的压力,不要把他(她)的名字写出来,牢牢地刻在自己的心底就好了。如果你们之间根本就没有爱情的话,就更不用把名字写出来了,因为写了就糟蹋了那个“情”字。</div><p>说的太好了!</p>

朽木 发表于 2007-7-30 13:43:07

我看回复眼都看涩了,没看到一个名字

朽木 发表于 2007-7-30 13:44:49

<p>这个话题好热啊</p>

淡淡烟草香 发表于 2007-7-30 14:00:54

<h2><font face="黑体" size="4">途中上了个厕所&nbsp; 你会对侧所的名字念念不忘吗&nbsp;&nbsp; “昏”外情除了性还有爱情吗</font></h2>

男人挺好 发表于 2007-7-31 15:15:12

你结婚没?

男人挺好 发表于 2007-8-1 09:43:01

&nbsp;&nbsp;&nbsp; 男人好比是一颗树,女人是根藤,两人开始结婚的时候,藤缠着树,缠缠绵绵,如胶似漆,这时候树是小树,藤是小藤。随着时间的推移,婚龄的增长,小树和小藤都各自在长。有一天如果小树长成了一颗参天大树,而藤却还是当初的那根藤,自然就有另外的大藤会缠上这颗树,出现所谓的狐狸精。如果当初的小树还是当初的小树,而小藤却成了参天大藤,大藤没有了依附,只得缠到另外的大树上去,这就是红杏了墙。只有小树和小藤一起成长,才没有婚外情。

阳光。爱 发表于 2007-8-1 10:04:03

<p>也有道理哦。。</p>

朱猪 发表于 2007-8-1 10:58:09

102楼的厉害

男人挺好 发表于 2007-8-5 01:59:05

<p>借鉴 <font face="Verdana" color="#61b713"><strong>朽木 </strong><font color="#000000">的</font></font></p>

Flyskying 发表于 2007-8-5 12:50:20

现代社会是一个崇尚自由的社会,如果你的自由没侵犯到他人利益,不触范法律法规,也没什么值得我们强力谴责的.但我始终觉得爱是人类最神圣的东西,一但太过随意必将玩火自焚。

朽木 发表于 2007-8-5 13:33:44

婚外情是颗地雷,只要你不碰就不要紧
页: 1 2 3 4 5 6 [7] 8
查看完整版本: 你在生活中有过婚外情吗?如果有,你敢把他或她的名字留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