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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 [转帖]出狱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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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2 16: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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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写点什么的冲动,但怕自己才拙,书不尽言,言不尽意,或许更多的是在内心深处那种隐隐的伤痛,不想去触及,不敢去细想,不敢把隐私拿出来分享,或许我想封存这段个人空间吧。如果写出来了,再就真的是裸奔了,呵呵!也不想满足某些人猎奇的心理,有时还怕别人拿异样的眼光来看我,瞧不起我;以前公司的一个老领导鼓励我说,花点时间好好总结一下自己走过的路,最好写成回忆录的形式。我知道他是一片好意,有人说:人生最大的财富在于总结。其实我更喜欢那句话:经历也是人生中宝贵的财富。佛家思想说人生来是受苦的。易经也云:吉凶悔吝,生乎动也。人生只有四分之一的机会是吉祥如意的,其他的是凶、悔、吝。不知道怎么搞的,这次坐牢出来,朦胧中老有总超脱的感觉,仿佛有种“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入定,把什么事都看得很淡了,除了我的家人之外,他们在我这次坐牢中付出了很多,让我深深体会到“血浓于水”、“打着骨头连着筋”之类的话,当然还有我的一些朋友,为了我奔前走后,默默关心与鼓励,让我很是感动,也对友情与爱情有了新的认识。

       有时我觉得我这点经历也不算什么,人活着都不容易,都会在某方面有自己的心酸与悔悟,请别觉得我是在自卖自夸或标榜炫耀。这些文章我将一一刊出,也会修改后写在我雅虎的博客上。

       写了这么些矛盾的心情,言归正传,从出狱那天说起吧:

       我出狱的那天是2007年4月29日。C市的4月老是淫雨霏霏,蓝球场有限的天空灰朦朦的,乌云放纵地移形换影。清晨的7点半准时起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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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2 16: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起床,同房里的同改都祝福兼打趣我。我也嘻皮笑脸地应付着。(今天早晨难得大家7个人都同时起床,平时有4个人晚上7点要出工加工豆腐干,直到第二天凌晨4点左右,白天他们就休息。)

    更有我的生活约方杨庆(我们在一起吃饭的)笑嘻嘻地问我:“出去准备找几个美妹陪你啊?”

    我说:“我对这个都看得比较淡了,我在干那事的时候会想着你的。呵呵!”

    他也爽朗地笑了。

    我接着说:“我在想出去住哪个酒店。是海逸酒店还是大世界酒店,主要想游一会泳,好多年没游了。”

    杨庆是二监区劳改犯的大组长,说得俗一点就是牢头。进来之前是某国际旅行社的一位主管,36岁,身高178CM,专门负责办理各种出入境证件。这次犯事也是因为工作上的原因,刑期三年。3月初才从一监区调过来。主要是因为他自身的条件较好,原来在一监区时有几位管教民警比较欣赏他,还有点关系吧,所以才能调到二监区来改造。这个人我暂且搁在这里,以后的文章会涉及到的,包括这里的诸多话题我以后都会详述的。

    我劳动改造的地方是C市的第二看守所。整个所分两个监区,一监区关押未决犯(就是法院尚未宣判,案情正在审理中,可以称为犯罪嫌疑人吧。或者法院已经宣判但在看守所等待执行,要么是送往劳改场所去改造;要么宣判后剩下的刑期在一年以下,留在看守所服刑;要么是等待执行死刑),我们习惯称之为未决犯。二监区关押劳改犯,现在有种好听点的称呼“服刑人员”。因为是市级的看守所,主要接纳刑期在三年以下(含),初次犯罪,并且不是因为毒品犯罪的罪犯。在这里改造相比在其他地方,减刑要容易些,所里的条件也好些。这个所在2005年9月刚新建成,花了8000多万。硬件都还比较新。

    平时大家都开吹些荤龙门阵,讲些桃色事件,已经习以为常。在这里很少看到女人,生理都比较饥渴。甚至有时看见个女警察都要议论半天,呵呵。有时探监日是个好日子,很多家属会来,再就是出去做清洁是个好日子,有很多女检察官和女警察会来。也只能用手解决自己的生理需要。不知道这种情况,广大男人们会不会了解。

    我也不例外,有时让我想起张国荣那首“左右手”:

    不知道为何你会远走
    不知道何时才再有对手
    我的身心适应你 没力气回头

    *不知道为何你会放手
    只知道习惯抱你抱了太久
    怕这双手一失去你 令动作颤抖
    尚记得 左手这一脸温柔
    来自你热暖 在枕边消受
    同样记得 当天一脸哀求
    摇着我右臂 就这样而分手

    #从那天起我不辨别前后
    从那天起我竟调乱左右
    习惯都扭转了呼吸都张不开口
    你离开了 却散落四周
    从那天起我恋上我左手
    从那天起我讨厌我右手
    为何没力气去捉紧这一点火花
    天高海深 有什么可拥有

    我好喜欢这首歌的,在我忧郁的日子里,我会轻唱、反复唱。男女之间的肉体接触有时还真不如自己的手。我曾经很疯狂地爱上一个女人,曾经不顾一切朋友的告诫,不顾家人的反对,不顾公司同事的眼光,固执地开了一家美容院,为了让她有份事可做。但是在我无助的时候,她却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我,义无反顾地跟了一个混黑社会的小混混。我感觉我在她眼里象只蚂蚁一样那样微不足道。出事后连看都没来看我一眼。不说这些了,以后再谈吧。

    我喜欢住酒店,尤其是四星级以上的酒店。那里的床好宽,不象看守所里的床只有1米2宽,上下铺;酒店里的被子每天都是新的,白白的;酒店里的枕头好多,我喜欢枕得高高的,然后怀里抱一个;最主要的是,酒店里不用做清洁的,纸巾好象永远用不完;我喜欢把窗户关得严严得,把灯开到柔和意境,脱光了衣服,静静地躺在床上,看电视、睡觉。酒店的感觉和家的感觉真的有好大的区别,在酒店里我可以抛开很多烦忧,找回属于自己的宁静。

    我也喜欢游泳,喜欢泡在水里的感觉。就象那句广告语:喜欢象鱼儿一样,游哉优哉!记得刚到C市的时候,为了游泳,到各家大酒店去看它们的游泳池。最后在海逸酒店办了一张年卡。那里的泳池宽4米,最深的地方有7米,主要是冲着深7米去的。

    在洗刷完后,我叫来法海交代了一些物什的事情,把我在民警阅览室借的书籍让乾元帮我还。

    法海是我的另一个生活约方,专门负责帮我们洗碗、洗衣服、打杂的。

    乾元是监区负责编辑杂志、管理服刑人员计分考核的。

    一切都很平常,一切早已经在预期之中,减刑材料前几天已经批下来了,减刑大会也在4月26日及时的开了。监区47名服刑人员,谁什么时候出狱大家都已经了如指掌了。同改看见我了,打声招呼:“黄总,今天出去了哟!”我也报之以笑脸。我没有有些人那样激动,快出狱的时候经常睡不着觉,我则一切照旧,照吃、照睡,晚上同改也照样听到我的呓语和呼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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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2 16: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吃过早餐后,天空依然飘着小雨,和几个朋友在监室走廊里吹牛,杨庆托我帮他买几本书送过来,比如象易中天的书、买瓶洗发水什么的在5月10日探监日给他送过去,又是忙着留联系电话啊什么的。

  我又给我那个徒弟交代了几句,在监区里我是管账的,全所在押人员的账都管,还管小卖部,我那个徒弟是跟着我学习管理小卖部的。才跟了我几天,并且天天晚上还要出去加工豆腐干,有些业务他还是一知半解,虽然小卖部管理比较简单。说着说着,就看见我的主管民警走进监区门,我若有所示地看了他一眼,他就说:“今天走了啊?”我说:“是啊,您先忙,忙完了再来放我。”因为他还穿着便装----------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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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2 16: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不跑题,我有些东西只能是一笔带过了.后面我会再写的.)

     现在我已经习惯了这种说话方式,那种“曲则全”的反语方式。旁边早有同改在打趣:“他早就等不及了啊!”我只能笑笑。金干事也没有说话,他去办公室换衣服,我回监室拿了我的东西,一张起诉书,一张刑事判决书,一张执行通知书,一张C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减刑裁定书,一张当时进公安局时的扣押物品清单,一个记事本。

    现将刑事判决书全文转抄如下:(除了地址和有些人名我隐去之外)

    C市YZ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05)Z区刑初字第99号

    公诉机关C市YZ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黄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于XX省XX市,汉族,大学文化,捕前是XX航空公司C市分公司副经理,住所所在地C市JL区XX村XX路XX号。2004年9月30日归案,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8日被捕。现押于C市YZ区看守所。

    辩护人张X、郝XX,C市ZX律师事务所律师。

    C市YZ区人民检察院以YZ检刑诉(2004)111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XX犯挪用资金罪,于2005年1月1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因被告人黄XX的辩护人及公诉机关需要调取新的证据,申请延期审理。依法延期后,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同年3月1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C市YZ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何X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黄XX及其辩护人张X、郝XX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黄XX原是XX航空公司C市分公司副经理。在2004年3月至同年9月期间,被告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司资金人民币XX元用于经营自己经营的C市某品牌美容院。同年9月8日,被告人了解到公司要审查财务账目时,主动向本单位负责人坦白交待了自己挪用资金的犯罪事实,并积极配合公司人员查清了自己挪用资金的全部金额。案发后,被告人先后退出所挪用的资金人民币XX元,尚有XX元不能退还。

    上述事实,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亦无异议,且有书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被告人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是在其单位报案前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如实坦白交待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应当认定为自首,其归案后退出了其挪用的大部分资金,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提议对其从轻处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数额巨大,且数额较大不退还。C市YZ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成立。被告人犯罪后主动向其所在单位负责人员坦白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视为自动投案,且主动退出所挪用的部分资金,依法从轻处罚。对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黄XX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刑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二00四年九月三十日起至二00七年九月二十九日止)

    二、对被告人黄XX违法所得款人民币XX元继续予以追缴。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C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长:XXX

                                    人民陪审员:XXX

                                    人民陪审员:XXX

                                   二00五年三月十八日

                                   书记员:XXX

先传上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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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2 16: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不跑题,我有些东西只能是一笔带过了.后面我会再写的.)

     现在我已经习惯了这种说话方式,那种“曲则全”的反语方式。旁边早有同改在打趣:“他早就等不及了啊!”我只能笑笑。金干事也没有说话,他去办公室换衣服,我回监室拿了我的东西,一张起诉书,一张刑事判决书,一张执行通知书,一张C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减刑裁定书,一张当时进公安局时的扣押物品清单,一个记事本。

    现将刑事判决书全文转抄如下:(除了地址和有些人名我隐去之外)

    C市YZ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05)Z区刑初字第99号

    公诉机关C市YZ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黄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于XX省XX市,汉族,大学文化,捕前是XX航空公司C市分公司副经理,住所所在地C市JL区XX村XX路XX号。2004年9月30日归案,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8日被捕。现押于C市YZ区看守所。

    辩护人张X、郝XX,C市ZX律师事务所律师。

    C市YZ区人民检察院以YZ检刑诉(2004)111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XX犯挪用资金罪,于2005年1月1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因被告人黄XX的辩护人及公诉机关需要调取新的证据,申请延期审理。依法延期后,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同年3月1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C市YZ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何X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黄XX及其辩护人张X、郝XX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黄XX原是XX航空公司C市分公司副经理。在2004年3月至同年9月期间,被告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司资金人民币XX元用于经营自己经营的C市某品牌美容院。同年9月8日,被告人了解到公司要审查财务账目时,主动向本单位负责人坦白交待了自己挪用资金的犯罪事实,并积极配合公司人员查清了自己挪用资金的全部金额。案发后,被告人先后退出所挪用的资金人民币XX元,尚有XX元不能退还。

    上述事实,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亦无异议,且有书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被告人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是在其单位报案前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如实坦白交待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应当认定为自首,其归案后退出了其挪用的大部分资金,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提议对其从轻处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数额巨大,且数额较大不退还。C市YZ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成立。被告人犯罪后主动向其所在单位负责人员坦白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视为自动投案,且主动退出所挪用的部分资金,依法从轻处罚。对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黄XX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刑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二00四年九月三十日起至二00七年九月二十九日止)

    二、对被告人黄XX违法所得款人民币XX元继续予以追缴。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C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长:XXX

                                    人民陪审员:XXX

                                    人民陪审员:XXX

                                   二00五年三月十八日

                                   书记员:XXX

先传上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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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2 16: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然后金干事带着我穿过三道电脑控制的铁门,来到收押接待大厅办手续。

     当时正是上午九点差几分,很多民警都来上班了,纷纷穿过大厅去会议室点名报到。看着我穿着便装(平时改造时要穿一件蓝色的背心,身上挂着一张标识牌),都意识到我要走了,纷纷打招呼和祝福,我也一遍一遍的谢字挂在嘴边。值得一提的是,市二所的周所长看见我了,问道:“今天出去了?”

     同时他瞟了一眼我穿的拖鞋。

     我答:“嗯。”

     他满带笑容的说:“出去好好的!”(我觉得用普通话很难表达方言的意境。)

     我答:“好的!谢谢周所!”

     他在刷卡开大厅通往监区那道铁门时,回头对我说:“你那个朋友郝XX很关心你的。”

     我说:“他就在外面的。”

     他可能有点吃惊:“他来接你?”

     我说:“嗯。”

     一转身他出去了。

     是啊!我穿着拖鞋,虽然天空飘着雨点,甚至还有一点点冷。

     在看守所只能穿布鞋和黄胶鞋,再就是在监室内穿拖鞋。

     下雨天不适合穿布鞋,穿黄胶鞋未免也有点土了(我下身穿着牛仔裤,上身穿着细格子的蛋黄色衬衫),还不如穿拖鞋呢,最重要的是我知道外面有人在等我。

     我知道郝哥他一定会在外面等我的。在4月26日上午开完减刑大会,我就给他打了电话让他来接我。

他是个“言必行,行必果”的人。自从我出事之后,积极帮我协调各方面的事情,免费为我打辩护,经常

来探监,通过私人关系,把我的事情讲给周所长,请周所长关照我。

    这里我要特别指出一点的是:这里讲的关系,包括我上面写的杨庆的关系,绝对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桌下交易。是的,改造也讲关系,但同时更讲原则、讲纪律,是顾全大局的讲关系,是对遵守监规所纪的大原则下的讲关系,是基于你改造表现情况的其他生活、心理方面的照顾。这一点我在以后的文章中会再讲的。

    办完手续后,金干事拿了出门条。出了大厅,三十米外,是武警值勤的岗哨,金干事也叮嘱我:“出去后,好好干,多找点钱。”说得我一笑,他看着我强调了一下:“这个社会没有钱是不行的。”我说:“嗯,谢谢金干事,谢谢金干事。”他把出门条拿给武警,对我说:“沿着这条路一直往前走,转个弯就是大门。”我有点意外,本来以为这里就是大门,原来外面还有一道门,没有回头,我一直朝前走着。

    是的,我没有回头!很多人说出去了,别回头望,不吉利的。倒不是说迷信吧,是喜欢里面的潜台词,“出去了,别回头!”两年零七个月,七百五十一天,18024个小时。人生能有多少个这样的时间。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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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2 16: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别回头,人生都不回头,错了就勇于承担责任,犯罪了就应当接受法律的惩罚,尤其是男人。人生的路没有人能真正教你怎么走,只有自己去悟,摔倒了自己挣扎着爬起来,再摔倒再爬起来,“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坐牢培养的是习惯,磨炼的是品性,懂的是为人处世。我也很喜欢这样一句话:“性格决定命运”,西哲里也有这样类似的一句:“有什么样的性格,就有什么样的习惯;有什么样的习惯,就有什么样的行为;有什么样的行为,就有什么样的命运。”人的性格在没有巨大的外力促进之下是很难改变的。坐牢或许是一种机会,“祸福相倚”,人要学会把坏事变成好事。坏事已经做了,板上已经订钉了,眼睛要往前看,实际一点,现实一点。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或许有人觉得为人处世就是圆滑,八面玲珑,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我以为这是片面的、狭义的,那是什么呢?是洞察人性,洞明人情,摆正位置,有藏有露,用之则行,舍之则藏。

    比如象和珅,多么练达的人,在乾隆死后,和珅跌倒,嘉庆吃饱。后世儒者骂他是“佞臣”,能臣,忠臣,功臣,奸臣,佞臣之佞臣。就是因为摆不正位置,认不清形势,不懂得收敛,落得抄家,满门抄斩。乾隆在时,有意保他,对嘉庆说:“和爱卿有时也在替你尽孝。”乾隆风流,到老亦不改,后宫里多是人老珠黄,有时要找美女,不可能找刘罗锅、纪晓岚啊这些人去安排吧,和珅安排得妥妥贴贴,;再就是修圆明圆,要钱啊,和珅给发明了个“养廉银”。其实乾隆心里清楚得很,和珅在往自己腰包里装钱,后有学者说和珅是乾隆故意留给嘉庆的财产,这也可见乾隆的帝王心术了。可怜和珅在乾隆当让位当太上皇的那前后几年,没有给自己想后路吧。

    再比如唐朝中兴名将郭子仪,“功盖天下而主不疑,位极人臣而众不妒,穷奢极欲而人不非之”,历史上有几人能做到这样啊?几次受猜忌,夺兵权,被贬去守陵,毫无怨言,甚至有个姓鱼的宦官挖了他祖坟,他还解释说:“带兵的时候纵容士兵挖了很多百姓的坟,现在是报应啊。”晚年养伶纵妓,歌舞升平,“温柔不住住何乡”。有一天一个长得很丑的仕人(名字我忘了)来访,他赶紧摒退左右,正容的接待这位仕人。侍妾美女们不解,问每次接见这些大臣她们都不用回避的,怎么这次这么循规导矩。郭子仪解释说:“这个人能力和志向很大,但心胸狭窄,容不得异已,加上他人长得丑,你们看了爱笑,一笑就容易怀恨在心,就会有麻烦。”果然,此人后来当了宰相,杀了很多异已和当初瞧不起他的人,但唯独对郭子仪的后人格外关照,并常说:“郭中堂对他有知遇之恩。”可见洞察人性有多重要,福荫子孙啊。

    扯了很多题外话,这些本来是在以后再写的。今天一感怀,先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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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2 16: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回头,白了少年头!到底还是让我付出了两年零七个月的代价。多少个日夜呀,在那个四角高高的地方,我总是拼命地找事做,拼命地充实、提高自己,希望时间过得快些。人生再也没有哪段时间比这段时间更能看清楚自己,更能看清楚一些人和事。百无聊奈的时候我一遍一遍地用脚丈量着监室的长度,走过来是16步走过去是16步,无限忧郁和无奈;在收到家人和朋友的来信时,总是让我难以入眠,无限思念和感慨。总是和同室的同改算着剩余的刑期,谈笑着有些同改出去的情形,算着自己出去的那一天,打算着出去时的穿着,勾划着出去那天的情景,那一天让人无限甜蜜和期待!

    今天终于出来了!反而少了当初想往时的激动与美好,是等得太久了吗?是一切都太正常了吗?还是确实已经平静下来了?

    在走出大门的一刹那,我看见郝哥的车停在100米处的地方,还是那辆熟悉的帕杰罗,真的很兴奋!使劲地挥手,大声地喊着:“郝哥!郝哥!”能够站在自由的土地上,穿着便装,看见老朋友,感觉真好!就象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暗喜,就象初夜的那种莽撞与冲动,就象初恋时那种朦胧与挂在嘴角的甜笑,就象半夜醒来情人双手依赖地围着自己的幸福与自得,就象是泯一口我喜欢的杰克·丹尼,涩在舌尖,甘在舌根,就象,,,,,,

    出来了,真好!真TMD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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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2 16: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郝哥呢,是C市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40多岁。起初是C市机场集团的一位处长介绍来买机票的,他老婆在深圳工作,每逢节假日,他都要来深圳。于是一来二往,我们就认识了。感觉他这个人有点喜欢吹牛吧,为人直爽,对很多事情总能说出很多逗人的见解。

    其实刚开始也和主管商务的小曾谈过这个人,只是针对他喜欢吹牛这一点吧,小曾很不喜欢他,总觉得他有点言过其实,好象这个世界什么事情他都知道,天上知道一半,地下全知道,呵呵。小曾是个务实的人,除了工作基本上没有什么其他的业余爱好,每天也象个老黄牛一样为公司卖命。甚至有时呢,我觉得这个人很正直,太正直了,不会巧为人。这也是刚从大学毕业出来的打工人士的通病吧。有时我感觉跟他相处蛮难的,他不象我,我是个性情中人,比较重感情,是那种可以为朋友两胁插刀的人,当然我也贪玩,除了工作之外,我喜欢城市里的灯红酒绿,我喜欢漂亮女人,我喜欢唱歌,我喜欢一切让我动心的东西。我不会为了工作而把自己搞得很累,当然我也想在工作上有所成绩,每个人都有梦想吧,我也不例外。只是梦想还在遥远的国度对我微笑!

    在外面跑,怎么说也要多交个朋友,多个朋友多条路吧,何况郝哥还是律师,不是那些乱七八糟的人,懒得大家有些共同的话题和爱好。别说是象郝哥这样的朋友了,就是有时候是那些乱七八糟的朋友有时候我也应酬。

    起先,郝哥有次打电话给我让我去听歌剧,那晚我刚好有事走不开,所以就回了。后来他陆陆续续来买过几次票,有两次是我帮他打的机票。他也一直说找机会请我出去坐会。通过几次的细心观察与交往,我感觉他也不是那种只会吹牛不办实事的人,并且很重承诺,为人很随和。就答应了。

    第一次跟他喝酒是在“真爱”酒吧吧,后来来来往往,大家就熟了。甚至每每有些酒局,我还特地拉上他,不知道怎么搞的,在外地工作,总感觉特别孤独,跟客户喝酒总是利益味很浓,再说吃了别人的嘴软。那时的女友赚我老粘着她,说好了各人玩各人的,互不干涉,再说了,有时跟她出去玩,跟她那帮朋友找不到什么共同语言,只是在旁边发呆,尤其让我上心的是,她那帮姊妹伙人都长得挺好看的,完了,经常不是奔驰就是凌志来接,让我感觉特不舒服。所以我对郝哥有种依恋吧,有个聊得来的朋友一起买醉,一起唱歌也蛮好。

    实际上这个朋友我也没有交错吧,我出事后,他免费为我跑前跑后的,记得刚进YZ区看守所时,挺难受的,刚进去的新贼,要受人欺负的,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规矩,那时候的YZ区看守所,可以说完全是经济改造,有钱你就是爷,没钱你就是孙子。每个月家人送钱在500块以上的可以分些加菜吃,800块钱以上的另外可以抽烟,1000块以上的可以睡在上板(那里的看守所是用木板做床的,分上下板,上板是大佬们睡的,下板是没钱又没用的贼睡的),可以做管事的,可以吩咐下板的给你洗衣服什么的。刚进去也没钱,我的钱家人的钱全部掏出来还给公司了。

    刚开始进去,牢头看我是文化人,又是经济犯罪,可能以为过一段时间会有人来给我送钱吧。没有给我按规矩来,规矩就是每人冲个凉水澡,每人用一个塑料大碗灌三大碗水。再就是六字方针:“到-是-谢谢-报告”。出入门要打报告,喊到你的名字要答到,管房民警、老大及管事跟你说事要答是,管房民警、老大及管事关心你要答谢谢;甚至有时受处罚,翻你的烧白,打你的麻辣鸡块,打你要打一下说声谢谢!这些就是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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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2 16: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进去的那天是9月30日,那年的9月30日正好是中秋节,本来还说好和市政府的一个秘书一起过的,他也在帮我想想办法。事情来得有点突然,公司说好给我十五天的时间,让我把钱全部还上,我一时也找不到那么多钱,可能钱也还了大半了,又逢国庆中秋节,公司也懒得找人陪着我耗着。于是就报案了。

    事后想想,我也没怪谁,是自己违法在先吧,要怪只怪自己把一些事情想得过于简单,把自己估得太高,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啊。该坐牢就坐牢,人总得知道责任二字怎么写。公司有公司的规矩吧,再说了,出了事总得杀鸡骇猴吧,人家也是职业经理人,也要看别人的眼色行事。

    一进去,老大开的门,让我蹲在他的床前,就跟我讲这些规矩,讲完规矩就让我讲事情的经过,当我讲到我开美容院的初衷,当我讲到我女友在我出事之前就和一个小混混搅在一起的时候,老大开口了,“你还不知道那是个婊子?婊子无情戏子无义不知道吗?”我分辩道:“她不是婊子!”旁边两个管事的照着我的脑袋就是一巴掌,打得我有点莫名其妙,于是跟他们对打起来,毕竟双拳难敌十多个人啊,最后,被他们按在地板上好好的给我上了一课。

    是啊,她不是婊子,她要是婊子,早就住别墅开宝马了。她要是婊子,也不至于现在还和她母亲两人守在一个两室一厅的房子里了。她要是婊子,也不至于有时我想打的时,她总要坐公车,她要是婊子,有时我想住舒适点的酒店,她总是能通过她的朋友找到既便宜又好的酒店,她要是婊子,每次看见她很喜欢的衣服但价格高过2000块,她会坚决不要,拉我去其他地方;她要是婊子也不会跟我在一起了。

    为什么就不能在一起呢?在我发现她和那个男人在一起的那天晚上,她哭得那么撕心裂肺,我一辈子忘不了,除了在我醉酒后,我觉得我能哭出这种水平,其他人根本没有这种演技。为什么在我最需要她的时候,她选择离开我,为什么她宁愿跟一个混混在一起,都不愿意回到我的身边?我有哪点比不上那个混混?

    这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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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2 16: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我想还是放在和女友的事情的这个专题里讲吧,感情这事,剪为断理还乱!要把这个问题说清楚需要水平和深度。

    起初进去的时候,因为对里面的环境和规矩都不熟悉,再加上出了这件事,我内心深处有一种很沉重的负罪感,觉得自己之所以走到今天这步是罪有应得、自作自受,只是还心存一丝侥幸,毕竟不想因为这件事就把自己给毁了,所以出事后尽量配合各方面的工作搞清楚事实的真相,积极还款。对于在牢里受点欺负我也觉得只是小事,是我应受的处罚。只是别过分,因为我在出事之前就知道纸已经包不住火了,写好了一封遗嘱,就想好了自杀!我连死都不怕了,还怕你们这些小混混的拳脚!因为我那间牢房没有经济犯罪,扒窃、卖粉、做假证件、聚众斗殴、抢劫,,,,,老实说我从内心里有点瞧不起他们。

后来随着在牢里呆久了,习惯了环境,想想这人啊,人格都是平等的,大家在一起都是缘份吧,没有退路了才关在这里的。“一起坐过牢的,一起扛过枪的,一起嫖个妓的,一起同过窗的”,有人说有这些缘分的人能够一起创事。以致于后来牢房有人执行死刑了,我还特地在进门的地方,点上几根烟,不管他生前做了什么事情吧,希望死后,如果真的有个阴间的话,祝他一路走好!

    那时叫了辆车,去市郊转了转,想给自己找个安息的地方,或者从哪个山头跳下去,或者沉入某个江湖中。但转来转去我硬是下不了决心!

    还是回到市里了,去万豪酒店开了间房,18楼,准备安排好后事后往下跳!窗户我已经拉开了,我就坐在窗前泪流满面的喝着我带来的杰克丹尼。

    不知道什么原因吧,可能是害怕,有些人想着要死,但真要去死的时候,就缺乏勇气,所以有时候真的佩服第一个自杀的人;可能是心还有不甘吧,这么年轻,很多朋友都劝我;我特地把我的事跟郝哥咨询了一下,他说的挺严重的,说一万块钱就要坐一年。当我表露我要自杀的消息时,他说别做傻事,还年轻得很,以后的路长着呢;也可能是想着家人吧;总之挺难说的。不知生,焉知死,我还没活够吧!或许生,死之始吧,每个人生下来不是在去死的路上吗?很矛盾。

在酒店喝了很多酒,有一丝想活下去的侥幸,就给总公司的部门经理打电话,探探口风吧,招了我挪用公司资金的事情,他也急了,让我一定要保持冷静和克制,不管怎么样,千万别做傻事,让我多想想家人。

    大半瓶酒喝光了,脑海里想着乱七八糟的事情,想着我妈苍老的面容,想着女友为什么要绝我而去,想着不知道公司能不能放我一马,毕竟是违法了啊。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就这样迷迷糊糊睡去了。等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我抱着一个大枕头,上面流着我吐的一些秽物和我的泪水。没什么大不了的,我收拾了下心情,洗刷后就去营业部的办公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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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2 16: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又是哪个的马甲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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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2 17:06:17 | 显示全部楼层

祝福楼猪,成为伟人的三大条件:

1、上过大学

2、当过兵

3、做过牢

楼猪符合条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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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2 23:0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连第一页看都没看直接点第二页,不知道楼主知道了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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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2 23:0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贴为转贴,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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