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散文小说四节
当我又能够走路的时候,我的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我心理瘫痪了那么多年,无数次地觉得不行了,死了算了.就是在这样的日子里,熬油也似地过来了,照着镜子,发觉自己真的已经是老了,胡子更长了,眼神中的忧郁透着一种悲悯.日子像一个疲倦的老人,它也有停下脚步的时候.在这样的时光中,我流失掉了一张青春的面庞,一颗衰老不堪的心灵. <div></div><div></div><div></div><div></div><div></div><p>又是阳光普照的日子,不一样的是背景.强烈的阳光照在大大的厂房里,一股机油的气味混合着发了霉的什么,冲进人们的鼻孔,是一种能腐蚀人大脑的有毒气体,虽然人们每天都习惯了在这样的环境中来来去去,拼命干活,一点一点变老,只为了那点工资;可我并不这么想,我想呀,这是一种自杀,厌倦了生命的人才会想到来到这里,劳改农场我见过,绵延十几公里的农场,像部队一样整齐的犯人们,就活在那样一个青山绿水的环境中,日出而作,日落而归,那才是人的生活,我呢,我不,我呆在一个闷热的空间中,吹着硕大的风扇,还是汗流不止,老陕就不是这样,他如鱼得水,好像生下来就在这里似的,我常常觉得他不是一个人,而是机器,累不坏,干不死的机器,甚而不用吃饭,快餐面就可以了,晕倒在水泥地上也可以马上投入工作,如此拼命只是为了给他在河北老家的孩子钱花,他们老是喊没有钱花,而老陕就老是寄钱,恨不能连衣服都不穿,和这些傻子在一起,我总是很郁闷的,在郁闷中,我做着自己的梦,梦见自己成了一个有钱人,住在一个没有人知道的地方,梦见自己有一大群老婆,整天纵欲,总之,梦见了许多在我正常年月中不可能想到的东西;</p><p></p><div></div><div></div><div></div><div> 蓝天永远是那么低,南方面的云可以在你面前晃,你觉得好玩吗,看着它们不断变幻着身躯?在如此湛蓝的天空下面,我总是钻进一个小窝棚里面,去擦一些钢管,并听着大张谈他和老婆怎样过性生活,讲到忘情处,他死鱼一样的眼睛便放出灼灼的光芒,我很喜欢大张,他总是把我的心情鼓胀起来,让我难以平静;白天的日子像死鱼肠子里的粘液,那么讨人厌,那么恶心,那么不堪,那么的让人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是,可是日子还是一点一点,一天一天的过了下去,我回到宿舍便躺在床上,想着自己年少的快乐时光,想着想着就抑郁了,我在难过的时候,我便拼命买东西吃,吃饼干,老婆饼,牛肉干,我我嘴像一张填不满的深渊,我要把自己所有美好的希望,所有对未来的期待,都填下去,不分什么青红皂白.</div><div></div><p></p><div></div><div></div><div></div><p> 晚上,来自海上的风将变了味的空气吹得满地都是,那是一种来自猪圈的气息,你恶心也没关系,人家都在闻,还有人在笑.我坐在门口,望着混浊的天空中那点点模糊的星光,叹息呀叹息,有时候,我也会给自己找点乐子,让自己高兴高兴,我会擦亮自己的眼睛,在夜半三更月黑风高的气息中,闻到欲望的味道.这时,旁边宿舍楼上就是一些人形迹可疑,他们是在做爱,在冲向外边的阳台上,那么的肆无忌惮.旁若无人,我一开始厌恶极了,可是日子长了,我便开始期待这每天的好戏.......</p><div></div><div></div><p> 李一是我的同伴,他像个跟屁虫,我没见过这种生物,但是我看见李一,就知道了什么是跟屁虫,我是那么善良,而他又那么的自私,每天跟着我,像我的影子,大大的眼晴里没有什么光,只是一些小算盘,小打算,计算着你,时时刻刻要谋杀你似的,我多么想把他拉到一个黑暗的地方,狠狠地揍,然后杀掉,抛尸.我说你别整天跟着我,你也干点你想干的事吧,别像个同性恋.你不觉得这样很没有意思吗?他呢,什么也不说,只是笑,不怀好意的笑,我说,那就借我一些钱吧,他呢,摇摇头,仍然笑;现在他已娶妻生子,我听到这个消息时,正瘫在床上,心里什么感觉也没什么,木然,然后可怜起我没有见过的他的女人.</p><div></div><div></div><div></div><div>我也偶尔逛逛街,我讨厌这座自私又充满欲望的城市,南方的人总是那么丑,那么没有知识,他们眼里除了钱以外,什么也没有,他们一辈子不知道什么是优雅.如果钱不发生作用的话,他们就只是一些人类的渣滓了.当我逛街的时候,喜欢听自己的皮鞋踩在地面上的声音,喜欢风撩动我的额发,吹起我的衬衣下摆,然后甩甩头,觉得这样很潇洒.</div><div></div><p></p><div></div><div> 还是我初到这里时,我背着个包,一个人在黑夜里的大街上浪荡.那个时候,我喜欢城里的灯光,五光十色的光影,给人一种很富足的印像,觉得这里的人都是那么的从容,他们不慌不忙的在过生活,和农村里的印象差不多,农村那就不行了,那是人呆的地方吗?那是地狱呀,我周围的人都这么说.在进旅馆的地方,有一个丰满的女人,绾着发髻,走到我面前,住店吗?我望着她的胸脯,乳房像成熟了的果实,行将落地;那来吧,我就进了我的房间,躺在床上,我整理着自己这一天来的印象,毫无头绪,在这一团乱麻中,我进入了睡眠;睁开眼时,天还未亮,我就开始抽烟,那个时候的我,还不会抽烟,还是烟抽我,我拼命的咳嗽,终于吵醒了一个黑暗中的声音,这声音朝我这里传了出来,兄弟,你也是找工作吗?是的,你知道啊,你也是吗?是呀,难找死了,你是学什么的,什么也不会,瞎找的?那你麻烦了,我大学里出来的,找了个把月了,我说,哦.又开始咳嗽了.那睡吧,明天才有精神呢,是的啊!不知道怎么搞的,心里就恶心起来了,我突然觉得自己要出去了,不行了,再呆下去我非疯掉在这里不可,行动来自于冲动,背上包,像一个行色匆匆的人,我来到老板的房间门口,凑着窗户缝往里瞧里,赫然映入眼帘的,是赤裸裸两具裸体,它们交缠在一起,是黑暗的深渊中才具有的景色,留了一条尾巴在微微的黎明中.我开始打门,打门,不停的打门,最后,还是一个人出来了,我又踯躅在这座陌生的城市里了.</div><div> </div><div></div><div> 二 <div> </div><p>很多年后,我瘫在床上回忆自己的这段岁月,一股同情心就涌了上来,怎么也控制不住,觉得自己就是世界上最可怜的人,最没有人疼的人.一个弃儿,一个人们不需要,也认为不需要他人的可笑的滑稽角色;我从来没有想到有一天会从容不迫的来描述它,那是不可能的,那只有在自己清凉的梦里才会出现罢了;然而,我正在写,写自己的痛苦,挣扎,阴暗与无助.....</p><p>我也有爱情的,有的,尽管我常常强调说没有;那还是前段时候在学校里的岁月,世界上的什么事都要来的是时候,在那个地方,那个时间,然后是那个人,如果不对,就应该推翻,不然的话,你自己可能就会被命运搞掉,彻底的搞掉,没有一丝生气;黄蓉来得很不是时候,她会情不自禁地摸我的额头,然后以一种臣服的目光望着我,我呢,当然觉得她很傻了,傻透了,傻B一个.直到有一天,她悄悄地塞给我一张纸,一篇日记,杂乱的记着一些无关痛痒的事,不过也不是没有实质的信息,那就是,她家里很有钱,她的老爸,在确认自己快要死的时候交给她几张存折,有近百万,那时候的百万对我来说,只有在电视上才会看到,就为了这些钱,我突然觉得太妹一样的黄蓉变得可爱极了,我马上就爱上她了,她蠢,我不在乎,她没有女人样,那又有什么呢?</p><p>大张油晃晃的目光充满对性欲的渴求,那种目光,我后来也有过,那是一种类型化的眼光,被色情信息祸害了的青少年就是那样子,大张擦着钢管,说他想到了男女之欢,钢管在他手里进进出出,他说这是男人干女人才会能的状态。一种被压抑了的愁闷在他的眼稍眉角间突现出来。他说他再也受不了了,好像我是他的仇人,他说他老婆在偷人;而他,像个傻瓜一样地在这个烂地方卖命,他说着说着就开始无声地抽泣起来,慢慢地,又开始笑了,他问我,你搞过没有,我十分用力地吐了一口痰,骂了一句,他就开始笑了;他要我和他一起去搞,很过癔的;我看着他发神经,这个人高马大的河南汉子像喝醉了酒似的好像醒不过来了一样,我说好吧,要多少钱;他骂了我一句;我走开了,远离这个神智已经混乱的人。</p><p>有一天,当我在乡间的大堤上散步时,突然觉得自己快要死了,也许明天就会是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呆的最后一天;想着想着,发觉自己周围的景物变得格处明朗起来,五月的阳光撒在绿油油的庄稼上,一阵微风过后,大片的植被起了痉挛。人在死时会是什么样子的呢,是回顾自己并不光彩的人生,还是期待谁也不知道的天堂,是高兴,还是悲哀;后来看到萨达姆上绞架,却什么也看不出来,他是那样的平静,那样的从容不迫,好像根本就不是去死而是去参加一次远足,而且坚定的目光还深信自己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于是我明白了,人的外表,甚而他的语言,甚而他的表情,都是靠不住的,它们无时无刻不在撒谎。几声欢快的鸟叫引起了我的凝望;我深深地注视着这些映衬在蓝色天空背景上的飞行家,它们影影绰绰,时隐时现,让我起了无限的羡慕;也许,我应该马上去死,死后托生给鸟儿,做一只无忧无虑,随遇而安小鸟,永远永远不要做人了。堤下人家的门口,懒洋洋地躺着一只只的小狗,它们在酣睡,我是喜欢狗的,那种喜欢,是没法言语,不可言说的;我对于它们的爱甚超过了人,狗,是忠诚的象征,它们永远跟着你,惦念着你,不离不弃,哪怕你穷,不怕你富,它的要求,永远不高,只要你认它,认它是你的,就行了,在无数个不眠的日子里,无数个抑郁至死的岁月中,只有它,用永远不变的温顺来抚摸你受伤的心灵,我要为它们大唱颂歌,我几只死去的狗儿,你们在天堂过得还好吗?</p><p>还是说爱情吧,我没有牵过女生的手;去亲嘴,那在羞怯的我来说,是想像不来的。然而,我曾像个傻B一样在纸上反复写黄蓉这两个字,后来,就被同学公开了,公开自己的隐私,真是有如芒刺在背,那种浑身的热感,那种无地自容,以为自己的人生就此完结的感觉,如今想来还是那么真切;一切都像发生在昨天,而岁月,已然走过了几季春夏秋冬;人们在一上年龄后日子就像开车换了一个档似的飞快地奔跑起来,往往弄得人不知今夕何夕,在梦中或在神思恍惚里,自己像个天使的迈开坚实的小腿,嘟囔着小嘴奔向妈妈的身边;或者感到自己正和自己的小伙伴在玩过家家的游戏,正为一件小事闹得不可开交;可是突然间,就像是一道闪电似的,我们清醒过来,原来,自己已是白发鬓鬓的老人,膝下儿女成堆且正颐养天年响应着死神的召唤来日无多了呢;当时,我用负罪的眼光看着黄蓉,正一种无情的讥笑声中,她的脸红得像猴屁股,清亮的眼睛里满噙着泪水,那是委屈的泪,怪我自作多情无辜牵累好人;那也是喜悦的泪,喜欢的人在自己面前终于露出了马脚;自己的爱情也将从此有迹可寻。我爱她吗?我曾不止一次地问过自己,是爱她本人还是她的钱,我从来不认为爱我钱有什么区别;人们往往有一种共性;这种共性是由相同的思想观点决定的,戴安娜王妃也曾经这样想过,她不觉得查尔斯王储的地位金钱与他本人有什么区别,这种不用灵魂看人,纯粹用一双眼晴来作为衡量人的标准;也许才是正常的吧。我的爱情没有风花雪月,没有如胶似膝,更没有缠绵腓恻,我要钱,要很多钱,谁有钱我就爱谁,哪怕对方是头母猪,何况黄蓉并不丑,她也清纯过,长长的两条辩子垂在肩头,清澈的眸子看起人来总是喜莹莹的,像是有无限的爱掬撒不尽一样。低着头很小心的走路,好像很怕碰到人后对方受不了似的,后来呢,就不同了,金钱的腐蚀作用就来了,她一点点的蜕变,变得那么快那么的叫人猝不及防,不爱学习了,朴素的衣着一点点后来就越来越花里胡哨起来。再后来呢,黄蓉就成了太妹一样的人物,满嘴粗言俗语,然而在我面前,她是老实的,在谁面前她都那么盛气凑人,对我就不是了,总是轻言细语,一别欲说还休的模样,那时候的羞怯出现在她的身上,真可是算得上一种奇观;坐在我旁边的小花公然顶撞老师,黄蓉高兴得带头鼓掌,那种蠢态,在我是受不了的,她像个人性尽褪的动物一样充满了原始的野性;我脆弱的灵魂能承受得了她的重量吗?虽然她是那么的有钱。</p><p>多年以后,当我回忆起自己浪荡街头的那一夜,心里的痛就叫我无法释怀;那是怎样的一夜呢,对还很稚嫩的我来说,可真是无法言说啊;我坐在公共汽车上,不知道要去哪里,钢筋水泥组成的迷宫我根本就走不出去;于是我就坐在车上,赖着不走了,问我要去哪里,到终点站吧,背着个包,靠在车窗上望着外面五光十色的花花世界,内心是一片由孤独种下的冷漠,此刻,世界突然瘫塌,该是一件多么及时而又令人兴奋的事情;</p><div>就在南国的夜风中,任自己的身心一点点的凉下来,我再也不奢望城市能给我带来丝毫的高兴之情了,车子像发了疯似的在马路上横冲直撞,乘客们也被浓浓夜色浸染得昏昏欲睡;很久之后,大约过了一个世纪那么漫长,我终于来到了终点站,一个深夜不打烊的喧哗的地方,那里的人已然没有昼夜观念,夜深了还是兴致勃勃地当白天过,一个不大的车站却也组成了一个小小的世界,封闭,可是五脏六腑都有;坐在横椅上,我望着这个离自己有无限远的地方,一片茫然,我相信当时几乎什么都看到了,留在心中的,是蛮横的警察形像,他们叫他站住,他呢,不听,快步走了起来,就为这个,那些披着警察皮的人上前将他摁倒在地,揍,狠狠地揍;然后拉走;司机吃着饭,一副幸灾乐祸的模样,肯定会关上个把月,真傻B,他重重地吐了一口痰。</div><div></div><div></div><div></div><div> 三</div><div><p>酷烈的太阳向人间尽情抛散着它亘古不变的热情,老陕和我不禁汗流浃背,和他在一起我感觉很不错,这个河北汉子很实在;很显然他劳动了一辈子,所以在工作时的那种熟练与热情让人感觉这不是在劳动,而是在创作某件艺术品,专注的眼神与协调的动作像是在对外部世界宣布:“看吧看吧,一件伟大而又惊世骇俗的作品即将横空出世。”在这种情况下,汗水也显得像乡间早晨草尖上的露珠般晶莹剔透。能和这样视劳动如每天必不可少的习惯的人一起劳作对我而言是很有好处的。看着自己的影子贴在金黄的大地上,佝偻的形态伏在叉车上,像极了《伏尔加河上的纤夫》里那几个不断挣扎的老头。这时从我后面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这声音宣告了主人的烦燥,它像是在对这烈日哭泣似的,我扭过头去却只看到一个模糊的剪影,原来汗水早已浸透进我的眼里,我赶紧擦将其擦干,心头一振,像是发现了一处人间奇迹似的;原来是一个高大的美国人,只见大瘦高的个子,迈着坚实的步子,眯缝着眼晴,红彤彤的脸部像中国过节时点上的蜡烛,一滴滴的正在往下淌着红色的液体;绻曲着的额发耷拉在头上似乎为脸部肌肉的流失而不停的在哀号;我为自己的这一发现而惊奇不已,连忙招呼老陕看,好像这是一颗划过天边的慧星,转瞬即逝,如果不及时瞥上一眼的话,可能七十四年后才有可能再睹其风采;不料老陕却十分的漠然,他用我看老外的目光看着我露出晒笑的表情,对我说,难道你没见过外国人吗?这里可随处都是,要看的话,还不得看死你!说实话,我是第一次看见老外,惊奇使我方寸有点乱了,半天不知道要说什么话才好,我望着这个从遥远的坟墓里活过走来,踏遍千山万水出现在我面前的“戴高乐”目眩神迷。</p><p>这个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遵循着一种永恒的规律,而时间显然是衡量这种规律的某种很有用的标准;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在人类身上,时间却起着种种不同的作用;本来是连续而均衡的东西,在人身上却出现的时快时慢的“故障”;我们的意识就是拔动它让它脱离其固有方向的看不见的手;在这里,我们的经历时而快得让人绝望,可是在某些地方它却停留着像一只慢吞吞的蜗牛,甚至干脆就停在那个地方不动了。我就是在这些情况下来回忆自己的一些自认为“刻骨铭心”的经历再对其进行不着痕迹的加工的。我会很清楚的记起好几年前自己在几秒钟内的感觉,连当时的阳光照耀着的一花一草,周围物件所摆的方位,它们对我心情所产生的影响,都记得清清楚楚,必要时我会像和尚念经似的给愿意听这一切的听众讲个几天几夜都没问题;而有时候,我对自己一两年中到底都干了些什么却一点印象都没有,好像那几年凭空从我的意识中消失了蒸发了一样无影无踪。以至于我都要对那几年究竟存在过没有都会发生疑问;要搞清楚这一切意识里的秘密,看来只靠文学在这里探究与分析,是不会有很明确的结果的,也许只会赋予这些探索以一种美学上的意义。</p><p>我的爱情伴随着黄蓉的叹息与遗憾而永远的停留在了那个令人形销骨立的暮春里,我已记不清挂在她脸上的眼泪曾使她变得那么的纯结而忧伤,就像一首优美乐曲奏完后的沉默。也许很多年过后,她也会在内心深处默默地怀念这白色百合花般优美而朦胧的内心悸动吧。尽管在她成熟的面容后早已相应地安放了一颗少妇的心;是汽车的尾气冲刷了我们之间丝丝缕缕的爱恋,而它鸣响着奔向远方的憧憬则彻底将我俩永远的分离了,分离在繁花落尽诗一样忧郁的气息里。</p><p>李一还是一如既往地跟在我的后面,就像潘丘固执地跟在堂吉诃德身后一样,不同的是我们不同心同德;我内心不断涌动的烦闷犹如决堤的洪水般恣肆,冷漠对于一触既发的我来说无异于推波助澜;所有的一切都让我把看不见的责任归咎于李一近乎麻木的态度上,我时时刻刻想要将他狠狠的揍,我们一起念过小学,中学,又混迹于职业中学,而所有这些并未培养我们之间的同学情;当时,我那些死党已如秋天的落叶般不知飘落在了哪片陌生而冰冷潮湿的土地上,与他们在一起的无忧无虑的欢笑加重了我的苦恼,在很多无助的日子里,会从不知哪里空穴来风般地响起他们呼唤我的名字,那口气像是约我去郊游,又像是要我陪他们去看一场趣味低级但却情趣盎然的电影一样。我不停的买小吃,妄图用口腹之欲的满足来抚平我的思乡的苦恼,慰藉我对老友们不绵不休的思念。李一不像潘丘那般的淳厚可是却和他差不多的傻。他在令人心惊胆战的五金车间里像如鱼得水般的欢快,他一天兴致勃勃的告诉我他打算在这里呆上十年,说着说便笑起来了,露出那一口黄黄的牙,俨如秋天最后一片落叶孤独而凄苦地诉说着一冬的寒冷。</p><div>南方的街道除了漫山漫海的人潮外似乎没有什么值得一看风景,因为这里的人群里三教九流鱼龙混杂。这么多不同类型的人杂在一处自有一种无言而巨大的嘲讪意味;那里的天空是混浊的,你永远不可能搞清楚在你头顶上飘浮的到底是云块还是烟尘。坐在公车上,人群里人人自危,生怕自己成为不知从哪里就钻出来的小偷的牺牲品,坐在车上如果自己觉得没有挨偷的危险后便可以安安稳稳地欣赏外面的风景。所谓的风景自然不是马路两边瘦小可怜灰尘仆仆的洋槐,也不是支离破碎的风景草坪,那些草坪置于车水马龙般的喧嚣中,活像没人疼爱的孤儿;在南方街道上的风景只能发生在人身上,最好看的风景就算没有死人的车祸了,我看见一群人拿着桶往一个跌在路上的人身上泼水,赶来的消防队见惯不惊地从旁指挥。只见那个可怜的人半个屁股烧得露了出来,赫然映入所有人的眼帘,不停地发出痛苦的呻吟,他的痛苦在你看来却引不起任何怜悯,却好像在嘲笑你似的。也许下一个大庭广众之下露出屁股来的人,就是你!这类冷幽默在大街上几乎每天都在上演,如果你有足够的闲心去欣赏的话。 </div><div></div><div></div><div> 四</div><div><div><font color="#000000">我没有具体的看到过城市管理人员在街上抓盲流的情形,但是每天都能听到一些很血腥而又残酷的事情,说是如果城管看上你之后最好不要反抗,乖乖的服从,否则他们就会结结实实的收拾你。那段时间我因为强烈的思乡之情很少外出,听了这些让我沮丧的信息后就更少出门了,思乡的人都有他胆怯的一面吧。其实,广东的乱像我也不是没有领教过…………</font></div><div><font color="#000000"> </font></div><div><font color="#000000">longer回来了,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同学间简直炸开了,他家纷纷涌进宿舍去看看这个“史前动物”;平时名不见经传的LONGER这时在我们心中已成了一个像征,一个不屈的像征;他无比伦比的独立性让每个人见识到了什么叫作魅力,魅力的产生大概就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那份胆量与气魄,尽管当事人往往要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LOGNER就是其中典型的代表,在当时也可以说是惟一的代表。当我第一眼看见他时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因为坐在床前嚼着花生的人太可怖了,就像是从集中营跑出来似的。用诸如形销骨立之类的词来形容都显得太平乏了;这个不停嚼着花生边发出声音来的人明明就是他,可是他的形体却一再的欺骗你。只见他的深凹的眼窝里黄色的小眼珠发出幽幽的光,眼光所到之处给人一种极飘浮的不稳定感;原本就深陷的两颊更加突出了,如果不是因为他的脸部包着一层皮的话,已然是一具能活动的骷髅了。LONGER在众多同学的簇拥下显得甚是得意,不停的讲述着他的这趟奇遇。</font></div><div><font color="#000000"> </font></div><div><font color="#000000">原来他把学费悄悄的拿去跑到他姐姐那里,想就此逃学;一个人小小年纪便勇闯广州来。据他说,一路上倒还太平,只是到是广州车站问题就出来了,原因是他的穿着太北方化了,温差的不同让他身上裹着的毛衣特别显眼;走出车站没多远便被城管盯上了,他们把他摁进车里,开往了一个据他说连他也搞不清是什么位置的地方。关在一个大厅里,里边有许多人,男男女女的挤在一堆表情木然,目光呆滞;随后来了两个大汉将他拖进厕所,要他脱掉衣服,把钱和值钱的东西全部拿走;就又带到大厅。将头发剃掉,开始他的牢狱生活,据LONGER说,吃的是白菜加糙米,没什么的油,没多久嘴唇便皴裂了。澡也没有的洗,整开看着人不断的被带进来,带到厕所然后剃头,再开始漫无边际的等待。讲到这里,LONGER得意的笑了,说自己还好没有被搞到农场,否则一切都完了。</font></div><div><font color="#000000"> </font></div><div><font color="#000000">我也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当时我和同学在街上闲逛,因为刚下车还不适应那边的气候,清一色的毛衣加西装。走在这个陌生的地方,当时感觉便不好,车水马龙倒是没错的,只是人物不够轩昂,一群群为了衣食奔波的凡夫俗子在你身边擦来擦去,搞得你连呼吸都困难;不久,一辆的士模样的警车闪电也似的冲到我们身边,下来几个地痞模样的人,穿着警服显得不伦不类,行动倒是迅疾,剪着我们的双手便往车上推;我还没弄清怎么回事,就听见马可喊longer,我反应过来,连忙喊道:“不要急嘛,我有火车票,搞清楚了再抓呀!”一切又平息了,他们低着头,仔细辩认起来,然后就莫名其妙的走了。马可怒不可抑,骂了句“我日你妈呀”,又骂了几句;我们便散了。</font></div><div><font color="#000000"> </font></div><div><font color="#000000">至今,我仍清晰得记得马可的容貌,虽然有那么久没有见面了,可还是觉得我们昨天才分开,而明天,我们又将见面;马可有着俊朗的面容,酷似当时湖北台的一个播音员。我不知道所谓的友情在同学之间应该如何展开,很显然,我们那一批人的感情不是建立在学习上的,那时的我们呀,早就不那么迂腐了;往往是哪个歌星,哪部电影,以及哪些不良的嗜好更能结结实实的团结上一批人。而马可与我的友情,更多的时候可能还是来自一种性格上的互补吧;我内向的性格更容易去发现一些东西,正如他外向的性格更适于去表现一些东西。</font></div><div><font color="#000000"> </font></div><div><font color="#000000">马可暗恋过一个女孩,他有一天鼓足勇气要邀她去看一声电影;却发现自己已经没什么钱了。我当时因为打游戏也搞棍了。于是他找汪海;汪海是一个另类,他热爱清洁,有一口很优美的喉音,因而自诩为刘德华,瞅瞅他那鹰勾鼻子;如果眼晴有点近视的话,看上去还真像那么回事;他唱老刘的中国人,闭着眼晴做出一个假模假样的姿态,确实能够迷倒一小片不明就理的女孩子。汪海有钱,他还有条件,那就是,他必须要当电灯炮;那天晚上头脑简单的马可和他的梦中情人以及汪海痛痛快快的玩了一个通宵。具体情况我也不清楚,反正结果是那个梦中情人和汪海搞在了一起,而马可必须偿还他二百元的泡妞费。令人惊异的是,这不仅没有在两个男人间产生仇恨,反面创造出了一种使人大跌眼镜的友情。马可在真心一片的情况下被人活生生的模刀夺爱,却喜欢上了那个让他产生痛苦的汪海;我对此曾长期百思不得其解,后来干脆用那个年龄什么不会发生呢来安慰自己。</font></div><div><font color="#000000"> </font></div><div><font color="#000000">我曾经苦读DOS,简直到了不眠不休的程度,可是我很快就发现,这一切都是一个错误,而DOS对我来说,遥远得犹如异国他乡一个漫长的梦;当我知道这一切不过是场乏味的游戏后,就沉湎于电子游戏中去了。后来就是各种各样的小说。一个人在年轻的时候能够明白自己的目标与兴趣所在是多么重要的观念也是在那个时候产生的。马可呢,他像一个绅士,小心的爱护着自己,对于头发的哪怕一点点不顺服,在他都是那么严重的事情,穿着必须要很有讲究,不是名牌,至少也要光鲜;而头脑呢,对于不属外在的东西,一切都是虚无的,不存在的。</font></div></div></div></div>[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8-24 13:36:16编辑过]
<p>这个有些累,不过生活是一个复杂的东西。</p><p>不一定都写快乐,还是有些不快乐的东西也要发泄出来才好,要不会生病的。</p> 板凳 这就是生活,成长需要历练,找到属于自己的东西 我一直想写一下这样的东东,可惜没有写出来 .好羡慕哦! 建议投稿到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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