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新闻报道 发表于 2012-6-6 10:56:12

新江口水陆派出所刑拘一名寻衅滋事嫌疑人

6月4日,新江口水陆派出所抓获寻衅滋事嫌疑人梅某(男,汉族,24岁,新江口镇人),梅已被刑事拘留。    根据“破案攻坚”的要求,新江口水陆派出所对涉案人员进行清理时发现,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主要嫌疑人梅某在逃。专案民警立即围绕梅某开展抓捕工作,采取物建特情协助抓捕,6月4日,获知其在新江口一网吧活动的准确信息并将其抓获。    现已查明:2009年11月6日,梅某与李某产生矛盾,梅指使文某等四人(另案处理)在城区某歌舞厅门前用刀将其砍伤,后又追到“惠客隆”超市门口再次殴打、刀砍,将其背部、手部等多处砍伤,经伤情鉴定,李某哦为轻伤,案发后,经全力侦查,已抓获三名嫌疑人,梅某在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叮里个咚 发表于 2012-6-6 11:18:12

这样砍还是轻伤,刀枪不入?

松滋er 发表于 2012-6-6 14:32:36

罚款,你懂的!

松滋人.com 发表于 2012-6-6 14:42:19

捞点票子         

永远不回头 发表于 2012-6-6 17:11:49

这帖发的什么目的?
后事如何?帮我们分解下?    关几天?罚几多钱?

松宜123 发表于 2012-6-6 19:31:20

轻伤就够成刑事犯罪了,不是罚点就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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