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110 发表于 2012-8-8 08:55:08

警惕“手机微信”软件成为新型犯罪工具

警惕“手机微信”软件成为新型犯罪工具    腾讯“微信”是一款可通过网络即时群聊的手机软件。据最公布新数据,微信用户已超过5000万,这个庞大的用户群体势必成为不法分子的犯罪目标。“微信”的LBS功能支持用户查找所在位置1000米内其他使用微信的人,这为陌生人间提供了一个方便快捷结识和交流的平台。但同时也给部分用户,特别是女性用户带来困扰甚至是人身、财产危险。绝大部分用户对此毫无警惕性,很难发现其潜在的犯罪危机。犯罪分子利用“微信” LBS功能搭讪附近陌生人寻找侵害对象,通过聊天骗取信任后邀请受害人即时见面,伺机进行诈骗、抢劫、强奸的案件在国内已有发生多起。    一、犯罪分子利用“微信”实施各类犯罪   1、微信成诈骗工具,通过微信来寻找侵害目的,约定势单力薄的女性见面,伺机窃取对方手机或随身携带的财物,骗取的金额已经将近两万元。   2、男子通过手机“微信”搭讪女生,以散步、看电影、吃饭为由,将女孩骗至公园、停车场等处实施强暴。    二、犯罪特点分析   1、犯罪人数:多为单独作案,年龄较轻,思想前卫;   2、犯罪对象:多为年轻女性;   3、犯罪手段:利用“微信”邀请受害人见面,伺机对受害人实施犯罪;   4、犯罪类型:多为侵财类案件,部分为强奸案件;   5、犯罪特征:作案成本低。犯罪分子只要有一部可以上网的手机安装上微信软件即可预谋实施犯罪。易于寻找作案目标。通过微信可以就近寻找多个目标,通过简短交流即可与受害人见面。易于逃避打击。使用他人信息或虚假身份信息注册微信,即可与受害人直接接触,作案后不会留下个人真实身份信息,公安机关也难以查证身份信息。   三、防范措施及建议   1、网络虚拟性的特点往往使得信息不透明,现在网络个人用户注册仍以“非实名制”为主。网友在网上交友务必要保持警惕。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   2、与陌生人及不了解的网友约会见面,要有防范思想。最好叫上朋友陪同,不要单独前往,另外约会时对于对方提出来的借手机、借钱这些条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如果遇到不法侵害,要及时报警。   3、建议主管部门加强网络运营商及客户的“实名制”登记管理。网络运营商对用户注册信息严格审查,“实名登记”,通过各种方式对用户作好预防性信息提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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