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大队破获一起抢劫出租车积案
2012年9月13日下午,涉嫌抢劫出租车的网上逃犯邹某主动到刑侦大队投案自首,如实交待持刀抢劫作案事实。 2007年8月15日晚11时许,一名男子乘坐荀某的出租车至松滋技校处,用匕首抵住荀某的腰部,将荀某的手机、120元现金及出租车抢走,后将出租车遗弃在松滋城南大松宾馆门口。案发后,刑侦大队开展专案侦查,通过调查走访,民警确定了犯罪嫌疑人邹某。 在公安机关强大追逃攻势下,9月13日,犯罪嫌疑人邹某主动到刑侦大队投案自首,并交待抢劫作案犯罪事实。邹某,男,1980年1月17日出生,公安县斑竹档镇永丰村二组人 ,2007年因抢劫被荆州区人民法院判刑三年。2007年8月15日晚,邹某从公安流窜至松滋,持刀抢劫出租车司机荀某一部手机和现金120元。此后不久,邹某又流窜到荆州区,因抢劫被当地警方抓获,邹归案后,未交待在松滋的抢劫案件。 目前,邹某已被依法羁押在看守所,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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