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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志华,本是一个很端庄、很正式的学名,为了写作的避讳,我曾试图用其他隐讳的绰号,才发现没有任何称号,可以更准确地传达其中诡异的印象。“鲁志华”三个字,已经超越姓名本身的含义,上升为一个符号,一个可笑的符号,一个傻子的符号,像黑色的幽默,又像恶意的玩笑。 额头突出、眉骨高耸、鼻梁扁平,加之有点龅牙,他的相貌似乎直接沿袭了千万年前的先人血脉,成为一个古猿人的翻版。他走路的步幅有种近乎夸张的大,颇有点豪迈,上身却向前佝偻,消解了那种奔放的气势,反而显出一些滑稽。一身军大衣或一身破衬衫,经年不换也经年不洗,油痂与汗味层层叠加,与一顶蓬乱的头发混合后,构成一种很极端的邋遢。 小镇上,他猥琐得太醒目,他龌龊得太刺眼,他是所有家长最直接最现实的反面教育样本,他是所有孩子最恐怖最肮脏的梦魇。“再不好好吃饭,鲁志华就要跑来吃了!”一声恫吓,孩子迅速变得安静而顺从,“鲁志华”那三个字背后所代表的黑暗与疯癫,像锲子一样深深地打进了记忆里。 行走在小镇上的他,有点左顾右盼,又有点旁如无人。眼神里一半是讨好,一半是傲慢。我有点奇怪,这些被世人看重的外貌、穿着,或者地位与荣誉,在他心目中是不是身外之物?不修边幅的他,是不是传承了扪虱而谈的魏晋遗风?或许是我们过于俗了,看不出隐藏其中的大洒脱。 其实,他并不是故意摆出一幅蓬头垢面的姿态,他的脏主要是因为他的懒。有机会,他还是愿意把自己弄得干净一些,毕竟那样也更舒服一些。夏天,他经常到镇子上头的水库,美美地洗一个冷水澡。我心里清楚,他洗去一身污垢的那个水库,是小镇自来水的唯一源头。所以,每当看见他湿漉漉地出现在小镇上,我喝水的时候便有些恶心。 又猫在哪里喝了几盅浑酒,午后的小镇上,鲁志华的步子有点踉跄,更有点飘逸,似乎此刻的他比世界上任何人都要活得简单、活得幸福。
傻子鲁志华其实并不傻,他的傻是那种有点狡狯的傻,他的狡狯是那种可以一眼看穿的狡狯。很多时候,他像一个早熟而世故的孩子,又像一个迟钝而幼稚的老人。他斤斤计较一饭一粥的得失,却无力从事关于人生或者未来的通盘谋划。像一个下了几十年的臭棋篓子,看不见对手的双“马”卧槽,却在轰轰烈烈地用“车”拱一个过河的小卒。小镇上,他是人们的一个笑柄,一个消遣和调剂,再落魄的人也能在他身上找到优越感。 活着。既是鲁志华的生存底线,也是鲁志华的人生理想;活着,就是鲁志华生命的全部含义。除此之外,他毫无追求和奢望。他是小镇上活得最卑微却又最有骨气的一个人,他不是乞丐,不靠乞讨和施舍生活;他不是小偷,不顺手牵羊不偷鸡摸狗。他是整个小镇的短工,他是所有乡亲的雇员,他用体力和人们进行等价交换。 “鲁志华,来,给我挑几担粪。”“鲁志华,快把我家里的皮柴劈了。”“鲁志华,今天上午负责把我馆子里的鲜鱼全部赤了。”小镇的集市上,他走一路,乡亲们招呼一路,半是调侃半是邀约。一个生意很火的短工,不免会端一端架子,讲一讲价钱。鲁志华在讨价还价方面,有一些天生的精明,加之人们在心理上对他总有些放松,有些怜悯,明里暗里总会故意让他占些便宜,得些好处。 吃千家饭,穿百家衣的他,其实讲究不少。主人在角落里给他安排一把小方凳,一个大瓷碗。蹲在那里大快朵颐的他,还常常责怪主人吝啬,怪碗里白米饭不够多,怪荤菜不够鲜,并要求主人额外再饶上几两酒。对于这个苦情的脏伢子,人们总会有些纵容,嘴里虽怪他有些矫情,有些得寸进尺,但是末了,还要翻出一件陈年旧衣搭送给他。 干完活之后,再给他管饭,或者结工钱,这是对于一个特殊短工最重大的原则。鲁志华的工作期限与热情往往只停留在吃饭与结帐之前的那段时间。一旦酒足饭饱,他便撩挑子跑了。对于他,片刻的得到或者拥有之后,他便不再需要什么,也不再愿意付出任何劳动。另外,吃饱了饭的他,是不会接受任何一桩生意。他只活在当下,也只愿意活在当下。这样的生活哲学,让他注定永远只是一个短工。他是小镇上最懒散最悠闲的人,也是最辛苦最窘迫的人。
偷懒卖滑的那些伎俩,乡亲们其实心知肚明,却又不忍心过于追究。剩下那个最憨头的人,得意地卖弄着自己的精明。 伸手不打笑脸人,鲁志华深谙此道。镇子里谁家有个红白喜事,他是一个铁定的客人。也不上情,也不上桌。提溜着一吊鞭或一抱“冲天炮”,稻场边就点了。也不与任何客人打招呼,不理睬任何客人的调侃,直直地寻办事的主人,然后很认真很扎实地磕头,口中念叨着:“给您送恭贺啊!”主人撒烟,接了;筛茶,端了。也不走,拣个不显眼的旮旯坐了,满怀期望,安静地等着。客人来了一批又走了一批,主人似乎有意又似乎无意地冷落了这位特殊的客人。他便有点着急,款款地扯主人的衣角:“把鞭钱结了吧。”主人便虚意地挽留:“不着急,吃了饭再说。”他很有些无奈:“不吃饭不吃饭,您先给我结了帐,我还要赶二家呢,王老倌子的儿子今儿结婚,我要去送恭贺。”结鞭钱,除了买鞭炮的成本之外,主人不给他一些赚头,他肯定是不依不饶的,赚头少了,他还很有些不满意,暗地里只怪主人小气。 这样的生财之道,虽然做起来有些可耻,但看在他带给宴席的那份喜庆和娱乐,人们始终对于他的“敲诈”无法拒绝和生气。
为了整顿市容,其他乡镇的城管部门会将一些智障者或流浪汉,整车装来,遗弃在边远的乡村。作为小镇的原住民,他对偶尔流落到镇子里,那些衣着恶心,蹲在垃圾堆边翻检吃食的疯子很有些不屑。或许,在他的认识里,那些流浪者与他,永远不会是一个层次,一个阶级。他和流浪者之间,其境界自有云泥之别。 路人打趣他:“鲁志华,过来,把那个女疯子介绍给你做老婆吧。”他脸上便显出被揶揄的不快神色,仿佛将女疯子与他相提并论,是对他的一种侮辱和亵渎。他有些愠怒地反唇相讥:“我不要,留着给你当妈。”路人便起身追打,他却一溜烟地跑远了。隔了老远,还在得了便宜卖乖地嘟囔着什么。 虽然嘴硬,但他胆子却小。逢着身体疲惫,恹恹地偷懒,又和主人狡嘴,不免会挨上一顿两顿拳头。看到脸上挂着伤痕,人们问起,支支吾吾地推说撞门槛上了。或许,讲面子的他,对于这样的追问是很有些忌讳的。 小镇上,再也没有看见过那个女疯子。事后,人们却惊讶地听说,鲁志华用他打短工换来的吃食,软磨硬泡地骗着那个女疯子,躲在哪个芭芒林子里苟且了一番。街上再次遇见他,乡亲们便很热烈地恭贺他、调侃他,更有一些心怀叵测的人,刨根问底地打听他苟且的细节。对于这桩并不光彩的艳遇,鲁志华不承认也不否认,只是脸上挂着一丝曾经沧海的高深与得色。
镇子上似乎很长时间没有看见鲁志华了,听说是病了,什么病?病得多重?人们尽管好奇,但那好奇是有限的好奇,是并不深究的好奇,是头脑中一闪而过的疑问。 再见到他时,形容颇有些憔悴,但神色依旧阳光而快活。手里提着一个塑料包装袋,问他,也不搭讪,径直走向镇子里的野味餐馆。对着老板,得意地从袋子里提溜出一条蛇。算好价钱结了帐,在人们关切的目光中绝尘而去。当然,还带着一碗老板赠送的荤菜。 听说,他还有一个苦命的妹妹,家境寒酸。每有一碗好菜,他都要匀出一点,小心翼翼地端去送给妹妹。还听说,他父母早已过世。每逢祭日,他都要买上一点香纸,给父母上坟拜祭。 因为工作调动,我已经远离了那个小镇。偶尔在街上看见一个乞丐,便想起了他。回家问爱人关于鲁志华的事情,爱人一撇嘴角:“他呀,活得比世人都快活。”是啊,他还能怎么样呢?只要他活着,就一定比世人活得简单、活得快活。
又及:鲁志华,松滋市陈店镇人,父母早亡,兄妹三人,排行老二,年龄无考,身世无考,住处无考……
08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