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松集团 发表于 2009-10-29 10:54:25

呵呵 同是天涯沦落人,接受楼上的建议,马上着手处理。
昨天,我也的确是有点不够冷静和理智,在此向论坛关注此贴的朋友和老乡道歉了!
关于该帖是否涉黄违规,也许我的判断和处置有误,因为我并未曾去验证是否有相关链接。
在昨日上午,因为收到该ID的站内短信询问,我们在管理员平台进行了小范围讨论,决定为了增强关于禁言处置的透明度,在以后的类似处置过程中,在社区版块发布公告,便于涉及者提出异议或申诉等。
我是出于负责任的心态,第一时间补发了这份公告;其实我完全可以不发这个公告,因为讨论决定的有效期是“在以后”。
可惜,该ID比我更不冷静,居然注册新的马甲来进行人身攻击,虽然心情能够理解,可行为绝对无法接受,因此只能表示遗憾了。

禁言一周

永久禁言

再次呼吁论坛内的朋友,严格遵守站内规矩,我们有这么一个角落可以无事来逛逛,着实不易。

专唱阳阳怪调 发表于 2009-10-29 13:06:15

15# 玖伍贰柒

哇噻,唐兄果然有人格魅力,呼吁一下居然就能响应.

不过我想嘀咕几句:

为什么论坛执法标准相差如此之大呢?
比如"是老兵"同志在某贴中大骂性器官,管理员只是做出删贴以及警告一次处分
而在以往贴中有人发争议贴,板板和管管们最多也是做删贴处理,并无封ID
那么是否论坛新近修改了宪法?变法制为人治?

再一个既然认定"他一贱你就笑主ID"没有涉黄为什么没有当庭释放呢?他可以得到论坛虚拟货币赔偿吗?

最后如何认定"他一贱你就笑"和"你一贱他就笑"是从属关系的呢?似乎有漏洞可钻哦

是老兵 发表于 2009-10-29 13:29:42

本帖最后由 是老兵 于 2009-10-29 13:54 编辑

呵呵;这位老兄怎么又扯上我啦?说实话,我那天是刚刚喝完酒回来,有点冲动。再说当时是想打“SJB”三个字的,却打成了骂人的话。第二天一大早才发现自己出丑了,所以不好意思,自己关了自己两个礼拜的“禁闭”不信的话俩可以查一下,我是不是有很长时间没有进入论坛。呵呵,错了就是错了有什么大不了的,我是承认自己不该信口开河,在此再次向楼主承认错误

专唱阳阳怪调 发表于 2009-10-29 13:41:32

果然是当过兵的,不过方向错了
应该向军区政委承认错误,
LZ=楼主?劳资?老总?笼子?

是老兵 发表于 2009-10-29 13:55:28

玖伍贰柒 发表于 2009-10-29 14:24:10

本帖最后由 玖伍贰柒 于 2009-10-29 15:59 编辑

17# 专唱阳阳怪调


祝兄您的提问非常到位,这种敢打敢拼,勇于向“权威”挑战的性格令小弟佩服.
我也在质疑 所谓整件事情的执法及管理透明度,1:他一贱你就笑并末涉黄,如果只是因为版版和管管们的不冷静和不理智就封ID IP IQ,

                                  那所谓的法制就是名符其实的人制, 尔等草根平民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 是否出台一部相关的规章或规定哪些情况封ID或删贴等条款呢?
                           
                              
                              2:至于是否获得赔偿,得按流程来嘛!ID"他一贱你就笑"有'罪'吗?现在你我都还不知道.
                              
                              如果'无罪'和解,怎么赔偿当事人去谈,我们看热闹的还是别瞎掺和了.
                              
                              3:整件事我都不敢认定"他一贱你就笑"和"你一贱他就笑"就是从属关系,所以上面的台词中使用“可能”两个字


至是祝兄提问:

还是让当事人来进行回答。

Linux 发表于 2009-10-29 19:15:05

伯虎表扬我,先道一声“多谢!”。
   对于涉黄等违规内容的界定,论坛其实都是有详细规定的,在各个小版块里,又有版主基于论坛规定制定的版规。但是执行规定的是人,那就肯定会有松紧或说误差。就像法律一样,为何会有各级法院,会有上诉,法官对适用法律的选取,对当事人行为的理解等会存在误差。版主在执行论坛规定或版规时,也会有误差存在。在出现判定失误时,当事人同样也拥有上诉的权利。
    首先要肯定小松版主的这个帖子,发这个帖子是为了增加管理透明度,这也是有网友提出过意见之后版主在论坛管理上采取的改革措施。如果一声不响,那某些ID就会连怎么牺牲的都不得而知了。至于小松版主做出的处理是否出现失误或说过于严格,这点我不好评判,小松自己也作出了解释。我只能说,如果是我在处理,可能会采取屏蔽单贴的措施。
    对于马甲这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以前就表明过我的观点。在那个谈谈论坛拍砖选手的帖子里,我也说过了,其实就拥有诸多发言马甲而言,一般人还没那本事。他们一般都有异于常人思考问题的出发点,较广的见识,以及不错的驾驭文字的能力。论坛还是需要这样的ID的,不然会显得有些过于死气沉沉。我以前的观点比较极端,讨厌这些马甲ID窜来窜去,他们很容易抱成一团,从各方面出击攻击某一ID或某几个ID,也有的是在一旁起哄,煽风点火。但是渐渐的,我的观点改变了,于是才有了拍砖选手的帖子。如果抛开对这些马甲ID的成见,就会看到他们的闪光点了。我的态度是对于这些马甲ID打擦边球的发言,不必过于苛刻。
    但是,对于恶意马甲,论坛的态度是要坚决予以打击的!至于哪种马甲属于恶意马甲,这个其实是个心照不宣的问题。
    以上,希望被禁ID的真身能够理解,同时也请小松版主理解。

搞耸B版 发表于 2009-11-24 01:09:24

时间已过一个月,为什么还把我ID封着,搞什么?
论坛版主没死的话尽快给我个说法,不会玩不会搞就不要搞什么封不封的事,实在气愤



cyclebo 发表于 2009-11-24 11:57:09

楼上ID多少?

小松集团 发表于 2009-11-24 12:34:51

楼上ID多少?
cyclebo 发表于 2009-11-24 11:57 http://www.songziren.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早晨我已给他手工解除了

是老兵 发表于 2009-11-24 13:31:33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啊!小松的一方净土也将不复存在了

我一贱你就笑 发表于 2009-11-24 23:50:27

终于出来了
论坛冤假错案和现实社会一样,走流程是出不来的,一定要个把人跳个楼,示个威才行
国家赔偿根本就不用想了

楼上的 发表于 2009-12-5 08:54:54

我看查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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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禁言公告(09102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