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个别中小学校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不但加重了学生及家长负担,影响了社会风气,也严重损害了教育的声誉与形象,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已经成为一个社会热点问题。
近期,有湖北省松滋市言程中学学生反映,11月底至12月初,该校向全校所有班级学生强制收取每生补课费250元,该校有近3000学生,这次收费近70万元,并称就此项乱收费行为曾向松滋市教育局反映过,可却没有得到任何处理。反映还称,该校每年每学期,都要向学生收取补课费,今年暑假补课时,是按每天每生10元的标准收取的。
日前,记者前往该校进行了实地调查。
该校高一(七)、(八)班几名学生告诉记者,学校实行的是月假制,每月月底放一次假,这次放假返校是11月29日,到学校后就向班主任缴了250元补课费,学校没有开任何发票,补课费标准全校各年级都一样。当记者问这补课费是什么时间的补课费,学生们回答说具体也不是很清楚,可能是星期六、星期天双休日的补课费吧,反正学校通知要缴也没有办法,只好回家要钱缴吧。
记者随后又采访了该校高一、高二、高三多个班级的学生,得到的情况基本一致,高一高二的学生是11月29日回校后缴的补课费,高三的学生是12月2日缴的,每名学生都是缴的250元。
对于学校收取补课费的做法,部分家长意见也很大。据城区几名学生家长们讲,学校在开学报名时不敢乱收费,现在到期中考试后收取这笔补课费,就是为了躲避有关部门的监管,家长也没办法。
据记者了解,该校是松滋市一所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兼容的综合性公办高中,高一年级共有13个班,高二有11个班,高三有9个班,学校总人数近3000多人。
关于补课及收取补课费的行为,湖北省市相关部门曾三令五申,严禁各中小学校违规补课并收取补课费。此前,湖北省物价局也曾多次重申,“中小学校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的补课或培优收取的费用一律清退给学生。”
对于这些规定,松滋市言程中学为何置若罔闻?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采访了该校相关负责人兰副校长。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学校共有学生2874人,除200名在外艺术生没有缴费外,其他2600多名学生都缴了本学期的250元(全学期5个月,每人每月50元)。兰副校长说,学校这次收取的不是“补课费”,而是老师的“加班费”,学校也是迫于无奈,收取的这笔费用,将由学校全部发给加班的老师作为加班费。
随后,兰副校长向记者倒起了苦水:该校以前实行的是双休制,绝大部分学生是下面各乡镇来的,每逢双休,学生都要乘车回家和返校,一来时间紧张,二来来往车费较高,再者也极易发生安全事故。所以学校基于安全等各方面的考虑,现在实行月休制,每月底集中放假一次,每次放假时间2天半,这样每月双休日老师及学生都要正常上课达5-6天半,在这些时间里,学校运转需要开支各项经费,同时根据国家劳动法的规定,老师双休日加班上课是要发放加班费的,但由于学校基础薄弱财力有限,不能自行解决,所以只好由学生们来承担,当地教育局和物价局也都知情予以默认。
兰副校长的此番说法也得到了松滋市教育局监察室主任赵波的认同。言程中学是赵波分工负责的联系点,对于该校的此次收费,赵波认为也是合理不合法、不合规,但教育局也作了明确规定,各学校的一切收费行为,一是要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的意见,二是绝不能从中盈利。
该校也承认向学生收取加班费的做法欠妥,“目前还没有任何收费依据,是和国家中小学校收费政策相悖的,我校正在向物价部门申办立项手续,如物价部门不予审批,我校将停止收取此项经费,恢复双休制。”
据记者了解,近年来,松滋市纪委将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一号工程”,深入治理乱收费不正之风,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为此,该市纪委制定了一系列制度规定:必须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收费,严禁擅立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并使用财政部门印制或监制的合法票据,严禁隐瞒、坐收坐支。并明确规定,凡发生教育乱收费的,不合理的收费一律清退,所在中小学校校长一律先免职,再依纪依规处理。同时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坚持上追一级,促进教育收费规范有序。
目前正值湖北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开展全省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据记者了解, 此次检查将充分利用部门联动机制,对检查认定的乱收费问题,能清退的坚决退还给学生,无法清退的将依法收缴国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