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3142 发表于 2014-5-17 11:24:34

关于老师打学生耳光的事,支持老师可以打学生的请进来回答问题。

本帖最后由 c3142 于 2014-5-18 12:39 编辑

我国教育法规已明确规定,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
本版竟出现一些为老师打学生喝彩的人,包括本版版主“在外读大学”(据他多次明示暗示,他在北京大学读书,把我等屌丝都吓尿了)


姑且不论体罚在教育和道德方面极大副作用(本帖不讨论这些问题。)
本帖就按你们这帮人所说的,先假设老师可以打学生。
那么,在老师可以打学生的前提下,我就提以下几个问题。别的废话不用多说!!!就请你们这帮主张可以殴打学生,或者所谓“适度殴打学生”的人解答下:


1、把学生打伤了算谁的?

打耳光可能打破耳膜,打胸腹有打破肾脏肝脏的可能,如果受伤,执行殴打的老师可能会丢工作甚至坐监,算谁的?算你们的吗?


2、学生反击把老师打伤了算谁的?
如果老师殴打让学生感觉到人身威胁,学生是可以合法反击的。就算学生故意反击,14岁以下的孩子是不用负法律责任的。如果老师因此受伤或者死掉,算谁的?算你们的吗?


3、关于适度体罚和特定部位体罚。
有人提出适度体罚,貌似很有道理,但这个度怎么算?有的老师手重,有的老师手轻。有的学生屁股结实,有的学生屁股尾椎可能受过伤一碰就骨折。
如何制定适度体罚和特定部位体罚的执行细则??
是不是每个学校对老师进行体罚的培训和考核,而且对每个学生做一个医学检查,出具“可供殴打部位及力度说明”以供老师参考?


4、若孩子产生心理阴影及创伤后遗症怎么算?
有的孩子外向,有的孩子内向。
有的孩子“蛮”,有的孩子“脆弱”
有的孩子神经大条,你把他打得满脸是包,他隔个半天又跟你嘻皮笑脸了,根本没放在心上。
有的孩子自尊心强,你轻轻碰一下他,他就开始变得自卑叛逆外加报复心。
若是后者出现心理问题,影响未来人格健全,这笔帐算谁的,算你们的吗?


一个学生,自己做错了事,还辱骂老师,作为一个正常人,看到这种事第一反应都是学生该打。问题是,打就能解决问题吗?


你们提一个说法很轻松,喊打喊杀的,喊完你们拍拍屁股就可以走,但是你们想过后果没?正所谓坐着说话不腰疼,打出问题来了,承担责任的可是当事人,不是您们,对不对?


leixin1888 发表于 2014-5-17 11:31:02

一个敢当面辱骂我的人,必须要给予打击,士可杀不可辱!承担再大的责任,也要坚决打击当面辱骂我的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清风赋 发表于 2014-5-17 11:39:11

你真会以点带面偷梁换柱,劝你以后:1.别吃饭,有噎住的可能,导致死亡也有可能。2.别喝水,寄生虫卵,消毒水残留,重金属之类。3.别出行,车祸,陨石,毒蛇,恐怖分子等等。

小小小小人物 发表于 2014-5-17 11:43:56

如果都按规定来,社会也就和谐了。别人当面问候你老母,你也跟他讲法律?绝对支持对待不听话的学生不能放弃使用武力。

c3142 发表于 2014-5-17 11:44:17

清风赋 发表于 2014-5-17 11:39
你真会以点带面偷梁换柱,劝你以后:1.别吃饭,有噎住的可能,导致死亡也有可能。2.别喝水,寄生虫卵,消毒 ...
喷子果然是不看清帖子就开喷了。

本帖不是在讨论殴打出现伤情的可能性多大。
本帖讨论的是如果出现伤情,由谁来承担责任的问题


既然你们支持老师可以打学生,请你们就此问题作出正面回答,不要顾左右而言他,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清风赋 发表于 2014-5-17 11:57:19

c3142 发表于 2014-5-17 11:44
喷子果然是不看清帖子就开喷了。

本帖不是在讨论殴打出现伤情的可能性多大。


你说的“如果”是有可能出现的,你能说我说的情况就不会出现?你就不怕这样严重的后果可能出现在你身上?

c3142 发表于 2014-5-17 11:59:22

本帖最后由 c3142 于 2014-5-17 12:02 编辑

清风赋 发表于 2014-5-17 11:57
你说的“如果”是有可能出现的,你能说我说的情况就不会出现?你就不怕这样严重的后果可能出现在你身上?
你说的情况有可能出现,我说的情况也有可能出现。

然后呢?你想表达什么?

你的意思是不是说,既然喝水也可能噎死,所以就不用去担心人和人之间殴打会出问题是吧。

按你这个说法,反正总统喝水也可能会噎死,那要总统卫队干嘛?
既然一个国家可能得瘟疫灭绝,那要国防军对干嘛?


呵呵,感谢你这高超的智商,把我逗笑了。


清风赋 发表于 2014-5-17 12:32:06

你把老师对孩子必要的教育,联系到如果可能发生的后果,耳膜破裂,肾脏肝脏破裂,学生反击,尾椎骨折,心理障碍,等等严重后果,按照你的逻辑,跟我上面给你的建议是如出一辙啊。孩子在学校犯错是不能说的,以免在孩子脆弱的心里留下阴影,更别说打了,那你给出哪怕是一个教育孩子又不违反你那“如果”学说的建议来听听。

阿矾提 发表于 2014-5-17 12:41:53


我只是路过。

清风赋 发表于 2014-5-17 12:49:46

c3142 发表于 2014-5-17 11:59
你说的情况有可能出现,我说的情况也有可能出现。

然后呢?你想表达什么?


既然你是想谈教育孩子,出现了严重后果谁来负责的问题,那么我想问你,教育孩子,又不能让孩子在身体和心理上有任何伤害,甚至是压力,这种方法存在吗?因噎废食,那就只有不教育,由此产生更加严重的后果,你来负责吗?

清风赋 发表于 2014-5-17 12:59:01

按照你的“如果”理论,你就不该出生,你知道如果发生产后大出血有多危险吗?远比你说的骨折,肝脏脾脏破裂什么的危险多了。

席禁瓶 发表于 2014-5-17 13:58:22

清风赋 发表于 2014-5-17 12:59
按照你的“如果”理论,你就不该出生,你知道如果发生产后大出血有多危险吗?远比你说的骨折,肝脏脾脏破裂 ...

问得好!这种娘娘不生也罢!

年猪 发表于 2014-5-17 14:13:05

看来楼主是那种被人骑在头上拉屎都要跟人讲道理的理性人士

c3142 发表于 2014-5-17 14:18:28

清风赋 发表于 2014-5-17 12:32
你把老师对孩子必要的教育,联系到如果可能发生的后果,耳膜破裂,肾脏肝脏破裂,学生反击,尾椎骨折,心理 ...

你这种说法,只能说明你对教育方式的无能。


请不要躲避,请正面回答主贴的问题:打出伤来了,算谁的?算当事人的还是算你的?

c3142 发表于 2014-5-17 14:24:09

本帖最后由 c3142 于 2014-5-17 14:32 编辑

清风赋 发表于 2014-5-17 12:59
按照你的“如果”理论,你就不该出生,你知道如果发生产后大出血有多危险吗?远比你说的骨折,肝脏脾脏破裂 ...
你说来说去,无非就是说老师不用去管后果,先打了学生再说是吧?你当然不用管后果了,后果又不用你承担对不对!~



世界上有两种风险,一种是可控风险,一种是不可知风险。

照你的意思,因为世界上有不可知风险存在,所以就放任可控风险的发生??

打个比方,照你的意思,因为反正人走在路上都有可能被雷打死,所以人得了病也不用吃药了?


请你不要一次一次的重复你的问题,你的问题我已经解答过了,请你正面回答主贴的问题和上面红字部分的问题。

你老是回避核心的问题,那我只能认为你智商有问题或在装傻,那样的话我就没办法跟你沟通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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