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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活动中,松滋市局要求全体民警高度重视,切实转变作风,认真解决问题,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受到群众好评。近日,该局在处理一起群众网上投诉件中,受理民警用真诚的态度,良好的沟通,优质的服务赢得投诉群众的赞誉。 2015年8月13日,松滋市网上公安局“监督投诉”互动平台接到网民的一封来信,来件人邹某(居住在广东)投诉,其父亲邹某远的驾驶证不明原因被注销,且人在广州,往返查询十分不便。投诉人言辞犀利,情绪激动,对交管部门的管理与服务有不满情绪。 该局网局办立即将该件转交交警大队进行调查核实。该队负责人收到交办件后,迅速安排驾管科负责人对投诉情况进行核实反馈。驾管科科长杨林波当即上网查询了邹某的驾驶证年审情况,查明邹某远现年63岁,持A2驾照,其驾驶证无违法记分,按以往规定不需年审,但根据2013年1月1日施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62条规定:“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的三十日内,提交县级以上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因邹某远自2012年起,未提交体检证明,故驾驶证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查明情况后,杨林波同志第一时间与投诉人邹某进行电话沟通,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并提出“如果需要恢复驾驶证,只需提交体验证明,并参加科目一考试”的建议。 投诉人邹某对该局民警快捷的回复、详细的解答十分满意,并于8月17日再次在“网上公安局”互动平台发来感谢信,对“杨警官及家乡的交警表示真诚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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