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后台的百姓 发表于 2015-9-24 20:45:43

留守老人耕牛被盗报警,派处所拒出警

以下是一封写与松滋市公安局局长信箱的信,但多次系统无法提交。

您好:

         2015年9月24日住万家乡刘家河村19组村民李贵华(电话:15972749326)耕牛被盗,报警多次未能见派出所出警处理。

         后通过友人得知是其8月18人发生摩托车刮擦事件范礼强所为,该案件无交警及其他认定事实证据。李某描述事发时范某车速过快导致此次事件的主要原因,在李某拉范某时他表现出讹人的态度。拒起来,,,,,事后得知范某要找什么什么人帮忙处理事件,等等。

   9月18日 在派出所所长及村主任要求李某协商,李某表示摊上这样的事情只有自认倒霉。在协商下表示出2000元解决不必要的纠纷,但范某不依未能协商。李某想法律是公正的,派出所及村主任极力提出协商。并愿帮出4000元来解决,(现在派出所只顾自己口袋,国家有这样的经费吗??村里是吃肉不吐骨头,会帮百姓出钱,钱从何来。)要求李某出6000元了事。

   此次沟通让李某感觉派出所及村委在事件执法与沟通上存在很大的偏袒作用,不知道什么人能有如此大的能力让其在无法律事实依据的情况无理处理事件。事后派出所所长恐吓扬言要把李贵华抓进派出所关押。

   李贵华认为此次偷盗耕牛事件派出所不出警,应该是早就知道整件事情的预谋。
      国家法律规定:偷盗金额在8000-10000元间处已2-3年的有期徒刑。

    本人认为该事件派出所存在严重的执法不公正不透明恐吓等一系列问题,让人感觉地方的父母官处理案件太多的不合理因素。


没有后台的百姓 发表于 2015-9-29 09:24:07

9月25日李某咨询乡政法委人员,后在政法委人员建议有陪同人员一同前往乡派出所。该所刘姓所长态度及其蛮横,并提及他一早就知情。所以一直到今天派出所都没有出警处理案件。 这让我们不得不揣测是否该起偷牛事件是不是在派出所所长知情的情况进行的。难道法律就是一纸空文。我们会走正规的流程,一步一步往相关部门上访,看到底是哪个环节能有如此的黑恶势力在作怪。

没有后台的百姓 发表于 2015-9-29 18:21:29

今天9月29日下午3点许,我致电松滋市公安局信件回访人员。寻访案件的处理情况,工作人员答复事件确实是如此。交通肇事的案件处理方面李某一直没有回避,且在案情中有不透明及沟通不当造成。由于范某法律意思淡薄,导致处理事情极端而蛮横。与该起偷盗耕牛不能混为一谈,并对该派出所所长不出警事情予以信件转交市督促部门进一步处理。我同时会继续等待有关执法部门的回复,希望法律的正义依旧存在。

JIANWEN927 发表于 2015-9-30 08:40:11

直接找省纪委

闲听花开 发表于 2015-9-30 09:18:56

因为摩托车事故没有给人赔钱,他就拉了你的牛?

没有后台的百姓 发表于 2015-9-30 09:21:27

JIANWEN927 发表于 2015-9-30 08:40
直接找省纪委

法制社会还是要一步步流程走,等有关部门一步步解决,如市里都无法解决,我们会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新闻媒体暴光披露。

没有后台的百姓 发表于 2015-9-30 09:28:32

闲听花开 发表于 2015-9-30 09:18
因为摩托车事故没有给人赔钱,他就拉了你的牛?

首先是责任划分模糊不清,在乡派出所调解的中产生了分歧。我们一直认为法律上能对事故的主要与次要责任有划分界定,在纠纷方面能有凭据以及沟通的处理方式。如对责任划分及调解不能解决的情况下,我们支持法律解决事情的方式。本起事件另人更多的遐想空间是:派出所在接到偷牛报警后一直没有出警处理,但在系统后台显示其出警。且到今天为止派出所没有相关人员处理此次事件。

雁又北飞 发表于 2015-9-30 11:12:03

不会这么黑吧!暗无天日?

hi华哥一 发表于 2015-9-30 11:45:21

这就是松滋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吗?

大表哥 发表于 2015-9-30 11:53:32

真想去把公安局和派出所里面的为人民服务这几个字抠了。。。

觅QY 发表于 2015-9-30 12:15:53

松滋电视台不是说万家的形象蛮好的么???

没有后台的百姓 发表于 2015-9-30 17:24:00

9月30日上午可能是在市公安局的协调与督促的情况下,乡派出所及乡司法有关工作人员处理此事件。明确了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明确事故双方都有相应的责任。在冲入水渠中受伤人员医疗费用约6000元,双方各负责一半处理。对于盗牛事件李某觉得属于乡里乡亲,且无知不懂法律常识。在归还了耕牛的前提下不与追究,并撤消了起诉意愿。双方调解完毕。   在此次事件发生的同时,本人期望广大民众要理性处理事情。合理的追诉自己的权益,不要蛮横不讲理。国家机关公务人员在处理事情方面要秉承公平公正透明的态度,认真的处理事件。谢谢广大网友的关注!!

没有后台的百姓 发表于 2015-9-30 17:29:22

大表哥 发表于 2015-9-30 11:53
真想去把公安局和派出所里面的为人民服务这几个字抠了。。。

虽然有时候某些公职人员在处理事件时候态度高傲,但此次事件中市公安局的回复还是相当快的。在信件头天晚上递交,第二天下午就给我回复了电话。所以不能一杆子打倒一片人,有理走遍天下,相信法制时代。

一凡教练 发表于 2015-9-30 19:56:27

不会吧————QQ1677572918

活在当下022 发表于 2015-10-19 16:03:03

麻痹,前面把公安局说得不是东西,后来吹捧上天、、、、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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