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幻 发表于 2015-10-17 17:19:34

阳光首府不买车位、不租车位车就不能开进小区合理吗?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如果你是该小区的业主,你有权利将你的车辆开入小区之内并停放在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它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为什么阳光首府规定业主不买车位、不租车位,业主的车就不能开进去,我们已经多次被堵截,《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这部分停车位出售、出租所收费用也应由全体业主所有。”如果广大市民在自家小区中遇到公用停车位被出售,物业私自收取出售费用等问题,可以及时向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进行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小区的车位应当首先满足小区业主的需求。如果所有的地上停车位、临时停车位都出售,那我们这个小区有什么意义,买在小区里车还不能开进去,无法形容我们业主的心情!

张国荣沉默是金 发表于 2016-1-21 12:48:13

直接撞断栏杆冲进去

快乐@养生 发表于 2016-1-20 09:44:46

支持中》》》》》》》》》》》》》》让物业滚蛋

秦时明 发表于 2016-1-20 10:06:25

开发商也造业啊,想钱都快想疯哒,过几天可能要按走滴步数算钱{:7_354:}

人生如梦洋洋 发表于 2016-1-20 11:20:23

很后悔,很无奈

秦时明 发表于 2016-1-25 11:50:14

{:7_345:}{:7_345:}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阳光首府不买车位、不租车位车就不能开进小区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