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任性”应为戒
如此“任性”应为戒 谢亮日前,《楚天都市报》以“公车私用被约谈 当晚‘旧病复发’”为题报道了省纪委通报的4起典型案例。其中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副县级干部彭某良违规使用公车一案最为“奇葩”。今年3月21日中午,彭某良驾公车在黄石市外贸码头某餐厅参加私人宴请,3月28日,彭某良在被纪委约谈后,当晚再次驾驶公车在团城山某土菜馆参加私人宴请。公车私用事发后,白天被纪委约谈,紧接着晚上再驾驶公车赴私宴。这种“屡败屡战”的“勇气”,发生在一名副县级干部身上,如此“任性”,究竟是怎么回事?是舌尖上的诱惑巨大,还是私宴另有猫腻?我们无从知晓。其实,在此次公车私用被曝光之前,彭某良因失职渎职和利用职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先后被给予行政警告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警告也好,约谈也罢,这位干部一错再错,并把同志们的劝诫当耳旁风,置若罔闻,这不得不令人惊讶和反思。虽然我们无需佩戴有色眼镜去看待犯错之人和事,但前一刻还在“知错认错、痛改前非”,下一刻又旧“病”复发,如此的“任性”本身就是一种病。“物必先腐而后虫生”,可以确定的是彭某良的病症是在思想作风上面“病”了,才会导致他对纪律规定漠然视之。其次,这也暴露了我们的监管还存在有漏洞,同时缺乏力度。找准了病症,方可对症下药。一个人犯错并不可怕,怕的就是一错再错、死不悔改,并且连续犯同样的错误,这无异于挑战和藐视党纪国法。以身试法的结果,当然是咎由自取,必然会受到严惩。 如此“任性”应引以为戒,同时,在加大惩处力度之外,还需要加大教育宣传力度。要让彭某良们时刻感受到中央八项规定就是不停电的“高压线”,不可触碰,更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时刻不敢想、不能去违纪。言出必行,行必有果,这样才能起到早预防、早治疗的作用,才能令“病症”不反弹。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