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人注意,2017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出炉,请相互转告!
2016-11-08 松滋100网 收藏,稍后阅读
从近日召开的全市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收工作视频会上获悉,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全面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目前正式启动基金征收工作。
今年9月,我市已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医疗制度统一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从2017年1月开始,我市将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统一城乡居民参保标准及医疗报销政策。
参保对象:为户籍在松滋市的常住城乡居民和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的非当地城镇居民。
缴费标准:150元/人(基本) + 意外伤害补充保险费20元(自愿)
缴费时间:9月1日至12月31日
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仍按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保费征收原渠道不变,所有参保人员一律凭个人身份证号办理参保登记,实行一人一号,缴费标准为150元/人。大病保险由医保基金支付,个人不缴费。2017年度城乡居民意外伤害补充保险费20元,采取自愿参保的原则收取。参保居民集中缴纳下一年度的医保费时间为每年度的9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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