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梦
发表于 2011-5-28 15:07:01
本帖最后由 蓝色梦 于 2011-5-28 15:15 编辑
发哥(探险者),在这里我还是称你为哥,不管你用马甲怎么骂我,我无所谓。虽然我并没有看到,我只是想说的是你不象一个男人,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从来就没有攻击过你,除了你攻击我的朋友我生气了外,那我真是生气了的,对朋友我比生命还看的重要,所以那次我是真生气了,所以主动退出了你的群!你一直生气的是就是我们的行动没有让你参加,那不是我们的错,因为你说你在广州,而且你的捐款是捐在电视台,并没有交给我们这个小群体,我们做事情也只是为了开心和做点有意义的事情,与你没有任何关系,再说我们也没有必要什么事情都要通过你啊!你现在这样做只是更加证明了你的本质!还有你狭小的心胸!
蓝色梦
发表于 2011-5-28 15:41:02
本帖最后由 蓝色梦 于 2011-5-28 15:47 编辑
在这个网络上游玩也只是为了开心和充实自己的业余生活,从来就没有想过要制造一些什么矛盾出来,我真是汗颜,为我曾经有这样的朋友!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不是一个人可以总结出来的,身边的人都可以看的到,我的行为,我的善良,我的心胸,我自认为我对的起自己的良心。以后我不会在对这件事情来评说,我依然故我,做我自己喜欢的事情,不会因为这件事情而影响我的心情,心底无私天地宽,我依然是一个快乐的人!
唯一改变了的是,你不在是我的朋友!更不是曾经非常尊重的哥!
c3142
发表于 2011-5-28 15:51:54
行动值得肯定。
不过这种引水抗旱的方法,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跟请嘎嘎酒差不多。
有这心思,不如向上面申请来几场人工降雨。
zhangzyj
发表于 2011-5-28 19:47:25
雷公闪母你们都干嘛去了。。。。
专唱阴阳怪调
发表于 2011-5-28 19:56:38
本帖最后由 专唱阴阳怪调 于 2011-5-28 19:58 编辑
怎么回事,我一不来回帖就乱套了?
楼主是不是搞错人了,探路者好像很年轻,怎么是你发哥?
http://www.songziren.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86204&extra=page%3D1
看视频,探路者发的。
邓兰兵
发表于 2011-5-28 23:49:17
本帖最后由 535466853 于 2011-5-29 14:52 编辑
回:<楼主是不是搞错人了,探险者好像很年轻,怎么是你>
楼主没有弄错,探险者---发哥的确还很年轻,而且今年还是刚刚有了外甥女的爷爷。虽然他的文字不是很文雅,但我们还是一直把他当成我们的亲大哥。此前的兄弟姐妹经常一起谈论技术,交流经验,是无话不谈的好兄弟,通过他,我们才了解完美的世界。而今,他好像嫌弃了我们群体,在追求他人生中的另一条道,我们所陌生的道。且越走越远。
小松集团
发表于 2011-5-29 08:27:08
探险者 发表于 2011-5-29 00: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垃圾网站!我做错了什么?一群无知的人!我在论坛上早把自己给封了!你们自己玩自己不要在解释了!把心态放 ...
垃圾网站?我现在感觉您的用词还是有点准确的,因为网站居然收纳了一些很垃圾的人!这些人的为人太垃圾。
一群无知的人?或许在您现在的逻辑里,全世界的人都是无知的,您除外。如果您真这么认为,我可以表示理解。
我要注意什么形象?我不觉得,我倒是非常担心您的形象问题。
我在此贴中,所有的回复,与您有关么?
自己对号入座?或确为您所为?我深表遗憾!
如果你们有什么所谓的深层次的恩怨或内幕,那也与本贴本版本人一点毛关系也没有,我一点也不关心;我所在意的是本版块的秩序,即便我已提交请辞报告待批,但做一天和尚就得撞一天钟,有人妨碍我撞钟,我就让他看不到钟。
是老兵
发表于 2011-5-29 18:56:31
本帖最后由 是老兵 于 2011-5-29 21:50 编辑
唉!好好的一个帖子怎么被搅活成这样呢?有什么误会可以私下交流一下嘛。
孤侠剑客
发表于 2011-5-30 14:35:07
怎么几天不见你们这些大哥们了,好像在上面搞的好热闹了。各位大哥都要和气啊!这也是我小弟的一大心愿啊!大家还要记得我啊!过这边来了到我家喝茶!
先你后斌
发表于 2011-5-30 14:48:03
这个我要顶,代表陈店人民感觉你们
抗旱救灾
发表于 2011-6-1 17:33:54
对松滋受灾我有一点点了解,看了楼主发的照片,怎么觉得很多都是你们这个什么会(没记住)会员的照片,尤其是会长的多,还有很多会长类似于忧心忡忡、忧国忧民的描述,反映受灾情况的照片太少了。。。
抗旱救灾
发表于 2011-6-1 17:36:32
看完了评论,一个活动,1700块钱,搞的人仰马翻的,不知道的,还以为老百姓受了多大的好处,各位都不要再吵了,多大个事!
新宇
发表于 2011-6-1 20:00:45
松滋影人的精神值得发扬光大,他们的善举太感人了,我们要向他们学习,向他们致敬!
新宇
发表于 2011-6-1 20:21:10
小股逆流总会被主流所淹没,我们需要的是主流。
司马俊
发表于 2011-6-1 20:25:54
支持,我在松滋,我也会参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