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幼儿园提前二个月收取下学期费用
机关幼儿园近日发出通知,需在近期交缴下学期费用,包括保育费和四个半月的生活费。据我所知:教育部门各学校收费应遵守“五统一:即统一规定的收费项目、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统一规定的时间、统一规定的地点和统一使用规定的收费票据,推行“阳光收费”。机关幼儿园这种行为是否违反相关制度规定。盼有关部门给予答复。 才提前2个月,太廉洁了 估计不是园长要调走就是上头要来搞审计。 是机关的幼儿园,和老百姓的幼儿园没关系,既然是机关的人,有的是人民币,还在乎这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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