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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5年,一生行侠仗义·救死扶伤的武术大师黄飞鸿去世,享年77岁,他已经成为佛山历史与民风的代表,佛山也因此特殊的城市名片在中国家喻户晓。不幸的是,近日佛山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不是因为黄飞鸿大师,而是因为一名两岁多的女孩小悦悦在13日遭两辆车辗压身体,7分钟内,18名路人经过却无人问津,最后是一名拾荒阿姨送至医院。 10月18日,广东省政法委·社工委等十多个部门开展“谴责见死不救行为,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大讨论,在各种论调中,有人建议通过立法来惩罚“见死不救”行为,但持谨慎态度者亦有之。无论观点如何,此事件表明了全社会对于道德问题的重视。今天零时三十二分,小悦悦被医院宣告死亡。中午,广东卫视正午新闻报道,在广东省常委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广东省委书记汪洋,要求反思小悦悦事件,“用良知的尖刀解剖丑陋”。
孟子说过“恻隐之心,人皆有之”,那18名路人难道就没有恻隐之心?肯定有,但为什么没有表现出来?那要在我们的社会环境中找原因。视频传播开来以后,有路人表示当时看到一个物体被辗压,但不能确定是什么状况,所以很淡定。有一名带着孩子的妇女说当时看见后吓坏了,处于惊慌失措的状态。这些言词是否真实,只能看每一个人是否愿意相信。
法律是用来保障人的权利。法律的存在,只是禁止你做什么,而不是强迫你做什么。由此可见,见死不救不是法律问题,而是道德的问题。我们不能把道德的病用法律来医治。
遇到危急惊慌失措是有可能存在的,因为我们普遍缺乏最基本的在危急时刻施救的知识与能力,冷静与技巧。我们呼唤行侠仗义的黄飞鸿,但更需要黄飞鸿的技能——无影脚。因为没有无影脚的威力,他的侠义也很难得到伸张。
2009年10月24日,长江大学3名90后的大学生舍生救人的英雄事迹传遍大江南北,痛惜之余,我们不禁生出许多假设和思考,如果他们会游泳,或许可以支持得更久一些,这样就可能等到更多的人来参与救护,悲剧就有可能不会发生。
就在昨天下午,广州市珠江区下渡路与滨江路路口珠江边,一名六旬阿婆坠落珠江。两名路人立即跳水救人,但先下水的小伙竟然不会游泳,险些为之送命,幸运的是,围观的市民递来长竹竿,才给拉上岸。后下水的小伙托着阿婆被水警救上船。(《南方都市报》10月21日)
小的时候在池塘或河里游泳,现在想起来是一种奢侈的享受了,当然也为此挨过不少打骂。我们现在的教育只是停留在“不要”的层面上,告诉孩子,不要碰火,不要碰水,不要碰电,不要一个人过马路。假期里各种各样的培训机构取代了身体素质·劳动技能的培训,游泳更是成为“浪里白条”的专项,孩子们的技能被忽视。
社会道德问题只能靠社会自治来提升,展开关于处理火灾·溺水·食物中毒·急救等意外事情处理的训练,练就黄飞鸿式的无影脚等技能和心理素质,由说教到行动,才是提升我们道德水平的必然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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