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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装] 请在论坛交流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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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30 10: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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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30 16: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版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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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 15: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小余老了在2007-9-30 10:14:55的发言:

  本论坛为公园壹号业主论坛,公园壹号社区定位为高档社区.我们欢迎高素质人群成为我们小区业主.请大家在发言时注意自身形象,不要做出带有攻击性、污辱性的言论,对于这一类人群本论坛列为不受欢迎人群,公园壹号社区也谢绝此类人群咨询、关注,同时也拒绝此类人群成为小区业主。请此类人自重,人若辱人必自辱之。

  欢迎大家在一个比较干净的环境中开心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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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 17:52: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斑竹所言不文明人类是那个?我去殴打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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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 21:56:0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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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3 10: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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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 18: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准随便说,严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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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2 09:06: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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