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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 跳蚤市场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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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3 10:06: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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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蚤市场版规(试行)

1、凡擅自使用他人图片,做不实销售发布的转让信息一律删除。
2、信誉不良,使用马甲炒作的商家一经发现均做禁言删贴处理。
3、请大家注意交易安全,尽量实物交易,看清物品和相关票据后再做交易,以免发生后续问题。
4、提醒网友仔细辨别,慎重交易。本站不对您在本论坛产生的买卖交易负责。作为一项免费性质的服务,论坛管理方并未对交易区进行内容核实。因此,不对在本区交易的各种行为(如议价咨询、品质真假等)的安全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产生交易纠纷可在站务中心发贴投诉。
5、本论坛主要用于网友免费发布家用闲置二手物资信息,商家店主、各类团购自觉规避,否则版主有权删除。
6、本论坛进行交易转让的必须是个人二手闲置物品,二手价格。
7、每位会员每周最多只允许发起10个二手转让帖
8、谢绝管制物品、卫星电视、非法出版物、盗版软件、走私假冒等违反国家政策的物品。
9、为了方便网友查阅浏览,请大家尽量在标题上注明物品信息,如 “出售电脑” “摩托车转让”等。
10、不得恶意灌水或大量的连续性顶贴,请网友保持 跳蚤市场良好的秩序。
11、网友发布 跳蚤市场信息时请带价带图带联系方式出售,否则被视为内容不全,版主有权删除。。
12、注:任何言论不得违反《松滋人论坛管理制度》

另:目前大量商铺信息发布在 跳蚤市场转让区内,违反了本版的正常规则,还请大家群策群力,多多举报相关的违规帖子或是提供一些维护跳蚤市场的好建议,为网友创造一个非商业化的二手闲置转让区.
  松滋人网站咨询电话/企业QQ:400071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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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3 19:04: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可以。。。 还是领导的文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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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9 18:56: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望广大网友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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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5 14: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版规怎么卖        我要  一打: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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