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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不慎看了一位业主针对“公园一号”的帖子,及一位业主针对阳光城物管的评论,在此本人深感歉意。
但,同时针对以上两位业主的帖子作些感言。
物业管理作为大陆国内新兴行业,有待完善及不成熟的地方很多,比如前一位业主提到的占用地下室,属物业管理部门明知故犯。物业管理部
门占用公摊用地,也属不合法。物业管理作为管理企业,应先以身作则。并且应先征求50以上业主许可同意后方可使用。
但是,我不得不替物业管理企业说几句。
有人说物业管理企业的保安不准谁谁谁进入小区,如果保安是狗眼看人低的话,那是他们的错;如果保安见到不认识的人,拒绝他们进入小区的
话,这是高度的责任心的体现。
试想,如果什么人都可以进入小区,小区发生盗抢了,是不是业主又要追究物业管理企业的责任?
如果物业管理企业不严格控制出入人员的身份,不严格把控安全系数,怎么能提高小区的品牌形象?如果我们的业主没有习惯小区管理,就慢慢
习惯吧,等到楼盘价值提升的时候,你就会知道,物业管理对于楼盘价值是多么的重要。
我们的社区和街道,受控于政府,有充足的执法行政权。物业管理企业只是一个营利性企业,没有行政执法权,然而又替代了政府职能部门不能
不能做到的事情,如果没有了物业管理企业的存在,不管您有多少钱,您的房子多豪华,我保证不出3天,您周围的垃圾和臭虫爬满了您的房门,然
而政府和街道是不会帮你去处理的,他们只会搞搞宣传和动员,最多也是保证主要街道的卫生环境。
当然,松滋的物业管理完全没有规范化,服务态度和质量根本不能和一线城市相提并论,这些需要时间,需要更多的业主和群体建议,以提升他
们的管理质量,需要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和引导。
所以,在3线城市里,我们的业主可以拿一线城市的标准,来慢慢督促和监督物业管理,不是言辞尖锐的批评,本事谋求和谐之人,何必制造不和
谐之声?
本人在此并非有意替物业管理企业说情,只是觉得:理性处事,低调做人,高调处事,您是消费者,理性监督,少一些抱怨!
别骂我,呵呵,我很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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